卡门感受着自身强大的力量,心中多了一丝安全感!自从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就和老乞丐相依为命,过着朝不保夕的要饭生活!虽然老乞丐山德鲁年轻的时候可能是一个狠人,就算老了,也能庇护着卡门在港口附近要饭,没有让他被其他的乞丐或小混混欺负!
但是就算这样,卡门每天过的仍然是担惊受怕的生活,他怕那天要不到食物——饿死;怕生病了没钱看——病死;怕那天有贵族看他不顺眼——被打死!就是几个月前赚了那么多金币,他也怕被人给谋财害命了!
想着想着,突然卡门用力握紧了手中的木棍,挥舞了几下,那带起的呼呼的风声,仿佛吹跑了以前他所有的害怕,让他感到安心!
卡门大口呼吸了一下空气,放松了紧绷的身体,然后看向已经碎裂的木球,发现这个变成几瓣的木球中间有一本书,这本书就像前世刚刚印出来新书一样,上面没有一丝像前世那些被经常翻看的书一样,起了毛边,变得特别厚。
卡门捡起了这本书,然后翻了过来,发现书正面绿色的封皮上写着“迪克斯的巫师笔记”。看到这里,卡门心里突然兴奋了起来,心想“原来自己以前的推论都是正确的,柯第斯山脉的顶峰果然有巫师呆过!”
高兴过后,卡门先把木球的碎片收起来,放进一个布袋里后,扔正在燃烧的壁炉里烧掉。之后就坐在壁炉前的座椅上,看起了这本《迪克斯的巫师笔记》。
笔记的开篇记载了一个20岁的年轻人迪克斯,为了娶妻而去山里捕猎猛虎,然后用虎皮作为聘礼,向邻村的女孩求婚!(真是聘礼猛于虎也啊!)
不过年轻人热血冲动的后果是:被老虎追着跌下了山崖!好运的是山崖下正好有一个树木接住了他,然后他凭借着过硬的身体素质,借助绳索慢慢爬下了原本就不是很高的山壁!在寻找食物的时候,从一个山洞里找到了一个死去的巫师学徒,以及留下的巫师基础冥想法,从此踏上了以识字为起点的艰辛的巫师之路!
千辛万苦的学会了普通文字,再学习巫师语言,再试着冥想,好在他有巫师天赋,最终成为了一个巫师学徒!
由于他年龄太大,没有巫师组织愿意接受他这样巫师学徒,最后他成为了一名流浪巫师!不过就是这样他也不在意,毕竟由一个猎人成为一个巫师学徒,他就很高兴了,很满足了!
接着他花费了一些魔石,乘船来到了巫师大陆,并在黎明城码头上岸,自此开始了巫师大陆的流浪巫师之旅!
初出茅庐的他在一个流浪巫师组建的野市中,检测出了他的元素属性——木属性,还在那个给他检测的巫师那里,花费了多年积攒的魔石,买了一个“食人花妖的种子”,说它是食人花的变异体,特别特别的稀有,是木系巫师最好的魔宠,能大大的提高战斗力!
迪克斯信以为真,出了野市就找个地方,然后迫不及待的按着木系魔宠的寄生之术,把这个“食人花妖”的种子变成自己的魔宠!不过等把这个种子融入身体变成魔宠后,迪克斯发现根本就不是什么食人花妖,而是一个金纳树,而金纳树只有分泌树汁和解毒的能力!等他回头再去找人理论,发现那个巫师早已不知所踪!(骗子是不分世界的,勿贪便宜,小心上当!)
“福兮祸之所依,祸兮福之所倚!”
金纳树分泌的树汁可以让迪克斯易容,让他伪装成各种人的外貌!于是他接过了骗子的大业,由一个被骗子者变成了另一个骗子!他凭借着伪装的帅脸蛋,不知骗了多少贵妇的财色!笔记写到这,迪克斯还非常自傲的描述很多场景!卡门看到这,心想“这真是屌丝逆袭,我辈的楷模啊!”
浪荡了许多年以后,在迪克斯碰到一个满是毒雾的峡谷时,他的人生开始了转折!他凭借着金纳树解毒的作用,完全不惧峡谷里的毒雾,在峡谷里探险!在这里他除了找到了真正的“食人花妖”的种子外,还找到了更加稀少的傀儡木和牵星藤。并且也找到了很多的其它各种魔法植物,像箭毒木、猛毒花藤和吸血魔藤等等。借此他实力大增,在继续流浪中,开启了无双模式,干掉了不少巫师学徒,也获得了不少好东西……
不过,由于迪克斯的巫师天赋不是很高,又蹉跎了那么多年,最终他也没有成为一阶巫师!所以在寿命将尽时,他想家了!“乌鸦反哺,狐死首丘!何况人乎?”
于是他就匆匆的往黎明城码头赶,但是最后他还是没有等到返回海外岛屿的船只,就将要老死了!临死前,他把自己的笔记和储物袋分别装在了两个木球里,才老死在了柯第斯山脉的顶峰,而他的那个魔宠也长成了一棵金纳树!
看完这本笔记,卡门知道迪克斯老死的那个顶峰上,一共有两个木球,而老猎人只拿回了一个,还有一个内装储物袋的木圆球仍然在山顶上!
卡门合上笔记,在脑中回想了一下笔记中的内容,又再次大致翻看了一遍,发现没有什么遗漏的后,就把笔记扔在壁炉里,把它给烧了!直到笔记化作飞灰后,卡门才上楼休息!这么重要的线索,还是不要留下来的好!
早上起来,卡门就谋划着去柯第斯山脉寻宝,他想连老猎人都能登上山顶,那么对自己这个中级骑士来说,岂不是更容易!
不过再此之前,卡门还得准备一些东西,例如钢剑、强弓、箭矢、匕首、盐和干粮等等。为了这些东西,卡门在市场上转了一圈,才买齐全了!并且不差金币的卡门,每样东西都买了好几把备用!毕竟,在大山里面,要是兵器坏了,可没有铁匠铺给修!
又过了一天,卡门背着2把钢剑、1把战弓和2袋箭矢(每个箭袋30只箭),并在腰间别着10把匕首当飞刀,再背着个包裹就离开了黎明城,直奔城南的柯第斯山脉。
走在大路上,卡门并没有凭借着强大的身体素质奔跑,而是如同一个普通的旅人一样慢慢走着!
如此,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卡门走过了10多里路后,在一个道路转角处,趁着没有人注意的时候,就没入路边一人多高的草丛里,然后放开身型,向着柯第斯山脉的主峰奔跑了起来。
这一口气,卡门就跑过一个小山岭,才靠着一棵大树停了下来。而之所以卡门不跑了,不是因为他累了,而是前面都是树木茂密的枝条,看不到路了!
平常的百姓,也就在这个卡门翻过的小山岭上打柴,不会到后面这样的深山里来!而那些到深山打猎的猎人,一般都世代相传,都知道哪有路,哪有猛兽,不会像卡门这样随便乱走!
无奈之下,为了自己的巫师梦,卡门决定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把所有的困难都当成纸老虎,抽出一把钢剑就向眼前的树枝砍去,一边砍着,一边前进!好在这把钢剑有1米多长,在卡门的巨力挥舞下,树枝一片一片飞舞起来!如此,开路的速度也挺快!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这么茂密的树枝,也有很多因为野兽经常行走而形成的兽道!而卡门在劈开几十米的树枝后,就找到了这样一条兽道,快步的小跑起来!
跑着跑着,卡门突然停了下来!当然这次也不是他累了,而是前面的一个小山包上,有只2米高的老虎正张着血盆大口,打量着卡门这个突然跑出来人!
见此,卡门心想“我刚才也就念叨了一下纸老虎,怎么这么不禁念叨呢?一下子就给我来个真的!”
两世都没有见过真老虎的卡门,下意识的就想转身跑!不过,卡门就在转身的瞬间,他想起来自己已经是个骑士了,不是普通人了!于是才鼓足勇气,打算开始两世的第一场血战!
老虎等了卡门半天,也见卡门动一下,终于不耐烦的扑了过来!决定用自己的绝招——一扑、二咬、三扫,来干掉卡门这个不速之客!
老虎以为自己扑过来的速度挺快,可是在卡门眼里却很慢,在老虎扑向他的时候,他一个侧身,就让过了老虎,并在擦身而过的瞬间,对着老虎的腰部就是一剑砍下,当时就把老虎给拦腰斩断!
老虎的三绝招只用了一招,而卡门心目中血战也只是一剑,之后一切就结束了!说到底,这只老虎只是普通的猛兽而已,其战斗力连疾风大草原上的普通风狼都比不上!
杀了老虎后,卡门战胜了最初心中的恐惧,找到了自信,明白了自己在在生物链中的位置!
看着断成两节的老虎,不差金币的卡门也不收拾自己的战利品,反而觉得血糊糊的很恶心,拽了几片树叶,擦擦身上的血迹后,就继续往山顶前进!
而在卡门离开后不久,两个猎户出现了这里,一边感叹着没有得到完整的虎皮,一边高兴的收拾着白捡来的老虎,而后就高高兴兴的回家去了!如此,卡门也算做了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