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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舍

  放下电话,西蒙斯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

  本来这个时间上恰到好处的来电,西蒙斯以为是身边有谁绕过自己偷偷向西格玛老人进行了汇报,在按下接听键之前就已经想好了辩解之言。

  可接通的一瞬间,西蒙斯也想通了——如果自己被认为是叛徒,这通电话都是多余的。

  果不其然,西格玛老人根本不知道熊猫对自己情有独钟,甚至电话里有关熊猫的内容都甚少提及。

  西格玛老人关心的对象居然是狮子?

  前些年的时候,西格玛老人确实对狮子的规则死序症颇为上心,可随着熊猫的超生症状被曝光,其对狮子的关注也随之一落千丈。

  如今怎么又......?

  啊,对了之前西格玛老人说要克隆那头名叫懒汉的狮子,看来是发现了什么成果。

  西蒙斯记得西格玛老人之所以对懒汉格外关注,好像并不全是因为规则死序症,而是因为觉得其比其他狮子更聪明。

  怀疑其脑域相比其他狮子处于更高层次的进化,并且想要通过摸索进化的奥秘来寻找长生不老的可能。

  莫非其真是一头很聪明的狮子吗?

  那难道盘盘其实也是一头很“聪明”的熊猫?所以才让自己那么难堪?

  瞟了一眼窗外,那憨憨还在盯着自己的门子,那般模样实在难以和“智慧”产生联系。

  西蒙斯挥去这不切实际的念头,但其实心底已经有了备案——若是熊猫缠上自己的事再被提起,他就说这只熊猫格聪慧陷害自己,需要切片研究,无论如何这只熊猫得死在自己前面。

  想必西格玛老人会对自己的这种说辞很感兴趣。

  而比起熊猫,一头狮子动起来就轻松多了,哪怕他是一头有功的狮子,一头在网络上封过“佛位”的狮子。

  当然,西蒙斯对于懒汉的克隆体到底有什么妙用还是有所怀疑,毕竟其克隆体有再多异常,也多少能从其子嗣上窥其一斑......

  啊!懒汉是没有子嗣的,就是因此他才气愤得猎杀了非洲象,在网络上被奉为动物界的道德模范。

  怪不得西格玛老人有些着急,等到其再诞下新的子嗣,这头狮子的奇异之处可能会被更多人发现。

  ......

  不是,哥们儿!

  黄谦有些无语,他没想到这次窃听还有意外收获,这些人类不想着怎么安排熊猫,却想来找自己的麻烦。

  其实自己本该想到的,为啥被选中投放熊猫的是自家地盘,这本来就是一种针对。

  似乎还是因为自己宰杀了非洲象,被认为是血统与品种的优异,所以就对自己的生命精华很感兴趣。

  不得不说,来自狮王夜幕的基因确实优秀,不过能够猎杀非洲象主要还是靠黄谦那与狮不同的计策,外加不少运气,再来一次黄谦不觉得自己一定能够功成。

  况且,想要生命精华去找狮王夜幕难道不是更纯正吗?而且其所在距离保护区更近,为啥非要找自己?

  虽然并无父子之情,但黄谦不想再继续深入想下去,无非是死了,而老了能算是好消息吗?

  布仑希尔德也是......

  与女武神狮群所在地相比,王室联盟的地盘距离盗火者联盟所在更近,但其实也远不了多少,只是更绕一些。

  三番五次去王室联盟侦查的黄谦,想要返回女武神狮群距离从来不是问题。

  除了无法避免的父子相残外,黄谦更难以接受可能发生的一切,所谓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如果不能常回家看看,或许家就不再是一个随时可以回去的地方,哪怕在跨越印度洋一年之久后仍然记得自己的布仑希尔德就在那里。

  ......

  总之人类寻找自己的理由并不算危险,但多少有些屈辱。

  曾经,人类也尝试过利用豹子的模型来尝试获取黄谦的生命精华,但这只是诱导性的,黄谦只要不理睬,就完全是无用功。

  可如今,人类谋求的欲望更迫切,或许就会用一些强制性的手段了。

  对于人类而言,肯定不会觉得这种事情有什么错,相反,通过有效采集生命精华,人工协助受孕,目的主要是让该物种本来困难得繁衍更加简单,属于保护性措施。

  只不过对种群的利好,对于个体而言可能就只是痛苦与屈辱,而这种牺牲动物们没得选择。

  理智上判断,堵不如疏,黄谦要是反抗只会激起人类采取更强硬的手段,但他确实也不想顺从。

  如此一来,似乎就只能躲了。

  可先不说如今想要继续窃听与躲藏冲突,人类真要仔细寻找起来,直升机上架麻醉黄谦能躲多久呢?

  一时屈辱换一世太平,还是苟且一辈子?

  黄谦觉得自己可能把事情想的太严重了,说不定躲一段时间,人类就把目标换成其他狮子了。

  再者自己配合一点,说不定趁着麻醉劲还没过去,自己都没感觉,就成了。

  另外就只希望人类不要“杀狮子敬熊猫”,那难堪的过程不要有什么影像资料。

  如果还是作为一个人,反抗这种事就可以更加天经地义,但因为自己只是狮子,所以才只能将就吗?

  选择野生与自由不就是为了不像牲畜一样被人类予取予求?但被盯上了又怎么逃得掉?

  不想只能祈祷人类大发慈悲,但却什么都做不了。

  不过是所有动物都经历过的事情,就算代入人类也就是下三路的腌臜事,有必要那么在乎吗?

  太监不还能心安理得活着吗?甚至还能追求功名利禄,自己舍弃点尊严这种莫须有的东西也没什么。

  而且这东西自己本来也丢得差不多了吧?

  像这样把自己的人性丢来丢去的,自己这条命就有那么不舍吗?

  也许没有什么不舍。

  如果没有不舍,能做的事情就变得多种多样了起来。

  比如,尝一尝人类的味道。

  至少就目前黄谦食用血食的经验,人类干净卫生,细皮嫩肉,自己又能区分人工制品“剥皮去核”......

  还没到此等地步。

  但若是有那么一天,自己最后能够不犹豫地下口。

  ......

  几天后,黄谦在自家地盘上悠悠醒转,他就知道自己失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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