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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巨款到手,外县流民!

  “英雄出少年!”

  这青年双眸锐利,目光落在浑身是血的叶牧身上,似能透皮见骨:“真是英雄出少年。”

  “当年叶峰队长便是令人钦佩的汉子,如今叶牧小兄弟覆灭狼群。

  “当真是虎父无犬子,虎父无犬子啊!”

  “你这十五匹狼,还有这麝香,我全收了,折价六十两银子如何?”

  嘶~

  开价便是六十两银子,简直壕气干云!

  不过。

  在场没有任何人,质疑他的支付能力。

  因为这位青年在磐石镇里,名头如雷贯耳,那是响当当的大人物。

  鹰翔枪——赵寒秋。

  他是磐石镇首富赵半城之子,而赵家乃是磐石镇三大家族之首,生意遍及各行各业。

  即便钱家也得相形见绌,略显财力不足。

  除此之外。

  赵寒秋更是从小便在岳家武馆习武,年仅二十岁便得了馆主真传。

  靠着一手鹰翔枪的绝技,横扫同辈无敌手,甚至在整个祁县,都创出了赫赫的威名。

  六十两银子。

  李岳简单算了算,按照他之前心理预期,这些狼尸和麝香加起来,能卖五十两银子就很不错了。

  赵寒秋的报价凭空多出十两,诚意十足。

  想到这里,李岳朝叶牧微微点头,叶牧领会意思,笑道:“赵公子开价很公道,山货是您的了。”

  哈哈哈哈!

  赵寒秋取出银子付了款:“叶兄弟爽快!”

  “你我年龄差不了几岁,不妨同辈相交,不嫌弃的话,喊我声大哥即可。”

  “日后若是打到好东西,随时来赵家宅院或者岳家武馆找我,保证比市场上其他人的价格更高。”

  所谓千金买马骨。

  赵寒秋作为磐石镇首富之子,自然知道山货大致的价值,之所以溢价收购,也是存着结交之心。

  毕竟。

  似叶牧这种小小年纪,就能歼灭狼群的好汉,多交好肯定没坏处,这次能打到狼群,下次说不定就能打到棕熊。

  跟有本事的人做生意,得心诚才能长久。

  叶牧笑道:“行,下次打到好东西,一定联系赵大哥!”

  唉~

  随着价格落定,其他掌柜的虽然很遗憾,但也只能无奈地散去了。

  毕竟人家赵公子出价又高,拳头又硬,不论是来文的还是来武的,都抢不过对方啊!

  收了银子。

  叶牧开始给猎户们分账,首先得拿出六两四钱银子来,分给八个猎户,平均每人分八钱,也算凑了个吉利整数。

  坦白说。

  收到钱的那一刻,八个猎户跪下喊义父的心思都有了。

  要知道。

  即便是当年叶峰打到那头三百多斤的野猪时,也只卖了七两银子。

  四个猎户从山上扛下来,叶峰作为队长豪气干云,多给了一钱银子,每人分了两钱。

  这就已经让当时四个猎户喜出望外,对叶峰赞不绝口。

  如今。

  叶牧直接给每人分了八钱银子,足够让他们两三个月温饱无忧了。

  “小牧大气,李哥大气!”

  “峰哥走了,咱猎队也不能一直没有头头,依我看小牧就可以啊!”

  “就是,年纪轻轻就能干掉狼群,真威风!让小牧当队长,咱猎队脸上都能沾光呢!”

  “小牧队长!小牧队长!让小牧当队长,是众望所归!”

  ……

  叶牧笑了笑,也没太将所谓猎队队长的头衔放在心上。

  毕竟。

  跟真正强大的武者比起来,区区猎队队长,根本算不得什么。

  就像方才那赵寒秋,虽然看似谦逊有礼,但是叶牧站在他面前时,浑身都忍不住生出惊惧之感。

  就好像自己只是一只兔子,正在面对一只雄鹰,一条巨蟒般。

  随时可能被吞掉。

  这种威慑感,甚至比面对黎铁匠的时候,还要更强烈。

  果然。

  强中自有强中手,这个世界强者如云,与虚无缥缈的头衔相比,自身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李叔,这些是您的。”

  叶牧从剩下的五十多两银子中,又取出二十两,塞给了李岳。

  李岳几番推辞,但还是架不住叶牧坚持,只能苦笑着收起银子,只觉得心里头涌起一阵阵暖流。

  这下。

  婆娘之前抵押给当铺的嫁妆,总算是能赎回来了。

  嗯。

  还能再给她们娘俩,打几件新的首饰,买几件好看的新衣裳。

  毕竟快过年了,有条件的话,总想让家里人吃点好的,用点好点,老百姓的幸福本就这么简单。

  分了钱。

  叶牧与李岳这才去了镇上医馆,将原本简单包扎的伤口拆开。

  清洗干净,涂上药粉,再重新缠起绷带。

  叶牧倒还好。

  虽然被咬了好几口,但有着淬皮底子在,表皮坚韧,寻常野狼只能造成些皮外伤。

  来到医馆时,伤口都已经止血结痂,即便不处理也没啥大碍。

  估摸着再过一会儿,就能彻底愈合。

  李岳相对来说惨些,伤口更深许多,按照大夫说的,最好在家修养十天半个月,避免剧烈运动。

  好在。

  有叶牧给的二十两银子在,修养半个月倒也不用担心闹饥荒。

  正巧家里生了小儿子,趁着修养的这段时间,好好在家逗逗儿子玩,就当休假了。

  将李岳送回家时,眼瞅着天色还早。

  叶牧突然想到,算算时间,今天正好是第四天,黎铁匠答应给自己打的镔铁短刀,应该锻好了。

  嘿嘿。

  还有那柄大铁锤,现在空闲下来,总该给贤侄儿我摸摸了吧!

  想到这里。

  叶牧到肉铺切了十斤牛羊肉,到点心铺子里挑了些米糕、果脯,接着又到酒铺挑了两坛高粱酒。

  拎着大包小包一堆东西,风风火火大步流星地朝铁匠铺赶去。

  值得一提的是。

  朝镇口铁匠铺赶去的路上,叶牧明显感觉到,最近几天街头乞丐数量翻了好几倍。

  而且个个面容枯槁,惨无血色,看起来简直随时都会暴毙般。

  他们的目光,落在叶牧身上。

  死死盯着叶牧手中,油纸包着的牛羊肉和点心,眼中满是渴望、贪婪和跃跃欲试。

  不过。

  在看到叶牧人高马大,背着硬弓,浑身还笼罩着浓浓血腥味时,所有乞丐都收起抢夺的小心思。

  毕竟猎户,可不是好欺负的。

  即便是吃饱喝足的普通人,也大概率干不过猎户。

  更何况他们虚弱至极,想抢猎户的东西,就算几个人凑一起也不够格。

  “这世道,真是一天比一天乱。”

  “山雨欲来风满楼,只怕祁县也太平不了多久了。”

  叶牧喃喃自语。

  关于这些突然多出来的乞丐,他心里大概有些猜测,多半是从外县逃难来的流民。

  本地乞丐。

  碍于生存环境限制,数量不可能发展到这种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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