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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城里水不仅深还很混

  秦夏整理完需要随身携带的物资,就着门上的猫眼看了有一会儿了。

  眼见时机差不多,他才将门打开。

  “哟!你们这大白天的吵架,还让不让人休息了,我们这些修仙党可伤不起啊!”揉着“惺忪”的睡眼,打着哈欠,一副“没有睡醒”的模样。

  “咦!这不是媚姐嘛!?你咋知道我住这的,找我有事吗?”正说着,秦夏一巴掌呼在脑门儿上,顺带侧身让了个身位,“瞧我这!哎......姐夫,我姐呢?我还以为你俩在闹呢?”

  秦夏从屋里侧身出来,将那个叫媚姐的女人让进了屋。

  “姐夫,可以啊,你这是......”秦夏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表情。

  “没......没有,不是你想的那样,小秦啊,你听我解释......”男人脸上的尴尬转瞬即逝,转而一本正经来到秦夏的身边,从兜里掏了一把,然后塞进了秦夏的手里。

  “小秦啊,刚才......”

  “哦,没事儿,我睡得有些迷糊,没看清楚。”秦夏捏了捏手里票子的厚度,起码一千开外,还有一包“牌货”烟。

  现在这年头,“牌货”不是普通人能抽到的东西,能抽到卷烟叶子就不错了。看样子,这个便宜姐夫平常油水可没少捞。

  “对了,你什么时候搬过来的?刚才那末日宣言有听到吗?”眼看事件摆平,男人将话题岔开,“你刚一直在睡觉吧?到了下午6点,全球有60%的人会发生变异变成怪物。赶紧准备些物资,然后自己单独躲起来。”

  “有阵子了,是我姐让我住过来的,说是方便照顾我。”

  男人走过来拍了拍秦夏的肩膀,一副很关心小辈的模样,“现在外面很乱,你就别乱跑了。物资的事情,我来解决,顺便把你姐也接回来。”

  然后眼神往秦夏身后的房门示意了下,“那我先走了,她就交给你了。”

  看着男人迈着轻松的步伐离开,秦夏嘴角一撇,转身进屋关门。

  房门刚关上,秦夏只觉眼前黑影一闪,“啪!”的一声。

  他被壁咚在了门上。

  “哟!这大白天的,睡觉舒服么?我怎么就知道了我弟弟的住处了呢?”女人今天化的妆有点艳,妖冶的红唇翕动,让她看起来更加的妩媚动人,“我怎么还平白多了一个姐妹呢?”

  身姿扭动,模样诱人可口,可话里话外透着一股子的嗔怪和酸味。

  “我亲爱的小弟弟,你倒是给姐姐我说说呀!”女人的身体压得离秦夏越来越近,红唇凑在他的耳边吐气如兰。

  “媚姐......咕噜......有话好说。”秦夏吞咽了口唾沫,调整呼吸避免出丑。他现在可以有点接受不了这种刺激,这扑灭的引信火又有了苗头。

  “行吧,现在是没时间闹腾。”媚姐直起身,开始脱身上的衣服,“给我拿你的运动服,我这身行动起来不太方便。”

  看到秦夏目光火热地盯着自己玲珑浮凸的身段,媚姐娇笑出声,“咯咯,怎么,小混蛋眼馋了。”

  “本来今天就是过来陪你的,但现在姐姐我心情不好!”

  “是是是......我的错,我应该早点开门。我的错,我去给你拿衣服,冲锋衣......”秦夏有些讪讪,赶忙冲进自己的卧室。

  “小混蛋,躲着我一个多月了。我能吃了你嘛,呸!”脑海里想到小混蛋教她乐器时一本正经的样子,顿时轻啐一口。

  秦夏拿着冲锋衣裤和一双登山靴从卧室出来,刚调整好的心绪又有了些起伏。

  这风景太好,有些让人血脉贲张。媚姐仰靠在客厅的沙发上,双腿交叠,姿势太过撩人,险些要打圣光。

  秦夏赶紧将手里的衣服递给她。

  “一个多月没碰我,这就变得生分了。那末日真来了,你是不是就不要我了?!”媚姐接过衣裤,没有马上穿,而是紧紧地抓在手里,眼睛有些发红。

  “不会,从两年前开始就不会。不要乱想了,刚才是怎么回事?没用我给你的迷幻剂么?”秦夏双手捧住媚姐的脸颊,在她的额头上轻吻了下。

  看着眼前这张年轻英俊的脸,媚姐的眼眸有些迷离。

  媚姐是从乡下来的,结婚得早。但她生得漂亮,嫁给了村里的本事人,有了一个儿子。

  本事大接活多。可惜,赚了点钱,人就飘了,接触了赌博。本就不算厚实的资本很快输光了,之后男人就酗酒度日,也不上工了,靠着媚姐的微薄收入勉强过日子。那天,媚姐没在家,只是孩子顶撞了男人一句话。借着酒疯,他把孩子往死里揍。

  媚姐清晰地记得,她回到家后看到的触目惊心的画面。孩子满脸血倒在地上没人管,而男人却在床榻上睡得跟死猪一样。

  家里的钱都败光了,只能治个外伤,其它的没有办法。孩子傻了,媚姐也崩溃了。

  她和男人离了婚,带着儿子来了玄武市,想着能挣钱给孩子看病。

  她一个刚从乡下出来的,没上过什么学,只能靠些手艺活。

  两年多以前,不到三年,那时秦夏刚大二。某个周六晚,媚姐带着自己的儿子在大学城摆夜市摊。(2110年后,华国一线城市周六晚是不限制供电和取消宵禁的。)

  这个年代,碰到恶徒街霸强收保护费是很正常的。所以摆摊做买卖的也得有个三两三的本事,不然这生意很难做下去。

  这几个恶徒其实已经觊觎媚姐这个美少妇有一阵子了,只是缺个动手的由头。

  这晚的生意莫名的比以往要好上许多,媚姐忙着招呼客人,就让孩子落了单。等反应过来,几个恶霸已经压着小孩穿过人群挤了进来。

  这世上好人有,但看热闹不嫌事大,甚至帮衬恶人的也不少。

  作为乡下来的人,媚姐觉得城里的水太深而且混,她卖个香包都那么难。

  本来是这么想的,在她感受到绝望,或许只有死亡才能得到解脱的时候,小混蛋出现了。

  后来的事情很简单,小混蛋把那些恶霸都揍进了医院,恶霸们反过来还要拿钱来补贴她们娘俩。

  之后的日子小混蛋也一直陪着她摆摊,两人的关系越来越近。

  他告诉她,考上艺校是因为美女多方便泡妞,而且时间自由,毕竟他除了泡妞的时候在学校,其余时间都在外面干活。要么兼职,要么是他那个养父给他安排的任务。

  他告诉她,要给她开个铺子,然后就张罗了一家书店,二手的新的都卖。二手的都是他收的,新的路子也是他铺的。他还说,平常无聊的时候,可以多看看书,这样也能学些东西。

  后来知晓了大学城有个红灯区,那里的洗头房有不少勤工俭学的大学姑娘。他又给她说,开个大点的KTV,客人少的时候可以开直播,客人多了管理包厢。学校的姑娘出校干活需要后勤主任的点头,才有了之前在隔壁谈业务的那出。(漂亮妹纸艺校的多。)

  小混蛋出了主意,给了她迷幻香剂,每次她都能脱身让赚外快的大学妹纸顶上。

  慢慢的,小混蛋和儿子就是她世界里的全部。

  一天晚上,她把他留下来吃饭。那晚,她把自己全部交给他。她也是第一次体会到了女人的愉悦。她很开心他能痴迷于自己,他们几度欣赏巫山云雨,那是最美的幸福时刻。

  点点晶莹挂在眼角,往事翻涌心头。媚姐一把将秦夏拉向自己,将冲锋衣扔在一边,翻身跨坐在秦夏的身上,双臂紧紧地抱住,“我好怕,我好怕......”

  眼泪再也忍受不住,簌簌滴落而下。

  “我不想变成怪物。还有乐乐,乐乐怎么办?呜......呜呜......”

  虽然姿势很是旖旎,很是尴尬,但自己的女人就不用计较太多,安抚才是最重要的。

  “没事的,有我在,不会有事的。”

  轻拍着媚姐的后背,感受着滑腻的肌肤,血液加速有着汇集的趋势。

  如兰的气息吹在耳边,撩拨着秦夏的敏感神经。轻微的哼吟犹如爱神的仙乐在耳畔流淌,“小混蛋,我要,要了我吧!”

  秦夏觉得这真的是一个非常头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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