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战是这个人口三十万城市的一次‘狂欢盛宴’,每年都会在八月十五举办一次,九大区各自在十五岁到二十五之间的青少年中选出两对男女参加。
比赛的地点不在城市内部,而是在野外,每年城主都会圈一块地方,然后让这三十六个男女进去战斗。
为期一个月,一个月内需要杀死所有的人,就能取得最终获胜,而最终的获胜者却只有一名。
每次比赛,第一区的世家贵族们都会派遣大量的死囚犯进入战斗之地进行反围杀,这些死囚犯只要杀死每一个选手,他们便能够得到释放,因此每次英雄战开启便意味着死亡和杀戮。
起初英雄战是掌权者为了让底下的民众知晓野外的危险,从而更好的圈住民众的思想而设立的挑战比赛,可随着数百年的发展,英雄战已经成为那些贵族世家们游戏,成为他们统治手段,成为他们显示力量的平台。
晓阳见我迟迟不说话,便笑道:“算了,跟你开玩笑啦,知道你放不下你母亲和你弟弟。”
我无奈的说道:“晓阳,在等等,等弟弟再大些,等他能独立生活时,我们在一起浪迹山林吧。”
晓阳将脑袋依靠在我的肩上,那乌黑秀丽的长发上飘散着丝丝香味,只听得她绝望的说道:“我怕我们等不到那个时候了,听小老鼠说,我们俩的名字这次都被送上去了。”
小老鼠是‘狗不理地带’的一个乞丐,为人胆小怕事,又好吃懒做,但却是一个打探消息的能手。
很多别人不知道的消息内幕,他都能够打听的出来,他也靠着这份本领在‘狗不理地带’人见人爱的生活着。
小老鼠说我们两个人的名字被送了上去,那肯定不会错了。
不过让我疑惑的是,我的名字被送上去不意外,可晓阳的名字怎么会被送上去了,虽然她的年龄在十五岁到二十五岁之间,但她在‘狗不理地带’里的威望还是有的,和几个地下帮派的关系处的还不错。
晓阳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解释道:“前段时间得罪了老大帮的丘少,他们为了报复我,就把我的名字送了上去。”
老大帮是‘狗不理地带’地下三大帮派之一,对上巴结奉承当官的,对下则是鱼肉百姓,做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情。
那个叫做丘少的人,正是老大帮的少帮主,虽然长得英俊不凡,但却是一个好色之徒,‘狗不理地带’上很多的少女都遭到了他的毒手,没想到这次竟然对晓阳出手了,下次一定要找个机会报复他。
在这里要说明一下,虽然英雄战是在每个区十五岁到二十五岁的青少年之中选拔,但整个城市有三十万人口,十五岁到二十五岁的青少年更是将近十万,从这十万人选出三十六人来,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
为了将这个过程简单化,掌权者便设立了推荐制度,每个区可以推荐一千人的名单,男女各五百名,然后再从这一千人之中抽签选出四人出来。
掌权者这样做的目的,不仅可以顺利完成选拔,而且还可以培养一批爱好权力的看门狗,就像他们故意放任或者培养地下帮派一样。
有时候控制人的最好方法就是让他们能够从自己手里得到些许的权利,人有了权力,便会听话起来。
整个统治体系,如同一个金字塔,站在最顶尖的是至高无上的城主,城主之下便是世家贵族,世家贵族又培养了一大批忠于他们的走狗势力,老大帮便是走狗势力中的一员。
处于最底层的便是三十万的民众,三十万的民众用自己的愚昧和无知构建起了最坚实的地基,让上面的人能够舒适安逸的生活着。
当然这一切也不能怪这三十万的民众,他们也是洗脑体制下的受害者。
我用手摸着晓阳的秀发,看着她那带着婴儿肥的脸庞,深情的说道:“答应我,以后无论发生了什么,都要好好的活下去。”
晓阳用她那硕大的眼睛盯着我,说道:“小红子,要了我吧。”
我诧异的说道:“我们不是说好了吗?等我们自由的那一刻,我们就合二为一。”
晓阳低着头,靠在我怀了,喃喃道:“可我怕等不到那一刻了。”
看着怀里的少女,我的心里满是心疼,晓阳以女儿之身,在这险恶的世界生活着,期间的艰辛和磨难,不用说我也能想的到。
虽然她表面一副大姐大的模样,可内心还是一个十九岁的少女啊,既然是少女,都希望有一个坚强的肩膀让她依靠,而现在她就靠在我的怀里。
我握紧拳头,低下头,深情的吻在了她的嘴唇上,久久没有分开,而这一次,她也没有拒绝,眼睛里流下了一滴泪水。
“嗖”的一声,一道利箭穿过上方的树叶消失在空中,我从树杆上跳下,甩了甩已经麻痹的右手。
自由弓用紫檀木做弓身,虽然轻巧,但弓劲十足,需要强大的臂力才能将它拉成满月。
哪怕我从小就学习我父亲教给我的那些‘武功’,哪怕我的身体素质比一般人还要强硬,但面对自由弓,我每次也只能连发三箭,三箭射完,我一定要休息半个小时,否则胳膊就会拉伤。
一般出来猎物,我很连发三箭,一来是因为我对自己的箭术很有自信,一般的动物很少能够在我的箭下逃出升天,而能够逃过我三箭的动物,只怕也不是一般的了,那个时候该逃命的就是我了。
但不巧,我刚才射出去的正是第三只箭,但此刻我却没有逃。
晓阳拎着三只兔子,动作轻巧的跑到我身边,激动的问道:“打中了没?打中了没?打中了没?”
我抬起酸痛的右手,用手指轻轻刮了一下晓阳的鼻尖,笑道:“咋啦,以我的箭术,三箭出击,还能不中?”
“切,就爱吹牛。”晓阳白了我一眼,朝着羽箭消失的方向跑去,其跳动的身影十分的灵活。
“小红子,你还跟上,要是金羽雁跑了,我跟你没完。”
我将自由弓斜挂在后背,无奈笑了笑便跟了上去。
先前我用事先设置好的陷阱,捕获了三头野兔,结果却无意间发现了天空有一只大雁飞过。
我用随身携带的望远镜一看,竟然是罕见的金羽雁,要知道一头金羽雁换得的食物能够让我们四个人吃上一年的。
但金羽雁飞的高度极高,并且速度比一般的大雁也快上不少,普通的猎人很难捕获的到。
但不巧,我不是普通的猎人,我从小就跟着我的父亲在外狩猎,如果说我的捕猎的本领和箭术在‘狗不理地带’排第二,那么没人拍在第一,当然我那死去的父亲不算。
即便是我的箭术高超,又有‘武功’基础,但是面对速度极快的金羽雁,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射出了三只羽箭。
我们在林中穿梭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找到了掉到地上的金羽雁,只见额头上带着金色羽毛的金羽雁身上只插着两个羽箭。
“咦。”我惊讶了一声。
“吹牛大王,牛吹破了吧。”晓阳在旁边嘲笑道。
我笑着没有反驳,因为确实是有一箭没有射中。
将羽箭从金羽雁身上拔了下来,用随身携带的清水清洗掉箭头上的血液,那铁质的箭头表面浮现出两个小字“自由”。
这个两个字是我亲手刻上去的,我后背箭筒里的那十几只羽箭上也都有同样的两个字。
晓阳则是蹲在地上对金羽燕进行简单处理,现在只要找到一处水流,将身上的猎物解剖清洗就行了。
不是我不想在继续捕猎了,而是我不能,一旦捕猎过多,带到城里会惹出不小的麻烦的,毕竟在这个世道上,小心点总是没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