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国对晋国奴颜婢膝到了这个地步,这让晋国很受用。要知道,当时列国诸侯中,公认的是四个大国,即北边的晋国、南边的楚国、东边的齐国和西边的秦国。
晋国作为中原霸主,其实与三家都不和。尤其是楚国,动不动便来挑战一下晋国的权威。
楚国到了楚庄王时,在泌地一役中彻底击败了晋国,将中原诸侯联盟盟主这把交椅给拉到了自己的屁股底下。
秦国与晋国是世仇,秦国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去骚扰一下晋国。相比晋国,秦国虽然是弱小的,但作为西陲霸主,秦国能够给予晋国的威胁是相当大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晋国总不敢明刀真枪跟楚国打,就是怕这个大后方。
剩下的东方强国齐国,一直以来便是晋国拉拢的对象。但令晋国郁闷的是,齐国总是朝三暮四,一会儿顺从,然后便是反叛,晋国为齐国真是伤透了脑筋。
这一次,齐国确实表现出了足够的诚意,甚至不惜将国宝都拿来献给晋国。
看来,齐国这头是摆平了。晋国对齐国的态度很肯定。这个时候,天下的形势也发生了变化。
常年在晋楚争霸中吃尽了苦头也受够了气的宋国,终于在春秋江湖做出了一个重大贡献:为实现世界和平而奋斗!
首先我们得看看江湖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况了。
楚国国君楚康王刚刚收拾了一把吴国,让吴国暂时老实了起来。解决了吴国问题,楚康王必须将精力集中到对付晋国上。
晋国自晋悼公薨后公室势力大跌,大权基本旁落到六卿手中。
公元前548年,赵氏孤儿赵武任中军帅,晋国由赵氏、荀氏、韩氏、魏氏、中行氏、智氏这六大家族掌握。
赵武算是一个温和派,他虽以武为名,但内心不想打仗。
赵武很清楚,楚国不是一个打几场仗便可以让他屈服的大国。当然,在楚康王领导下的楚国眼里,晋国更是不易撼动。
晋、楚两国都很清楚,晋楚两国争雄的结果,是两败俱伤。不,应该说是整个春秋江湖列国诸侯的伤。
晋国需要更多的精力处理内政,因为作为世界第一大家族的栾氏家族叛乱被平后,晋国权力需要重新分配。
楚国也需要和平,吴国威胁暂时消除,楚国内部权力斗争所造成的各种矛盾与纠纷,也需要楚康王去协调。
齐国连续两次被晋国率领的列国诸侯联军讨伐,再加上持续内乱,齐国已经衰落得不成样子了。
现在的齐国由崔杼和庆封执政,对外政策就一点:紧紧跟着晋国,已然成为晋国的铁杆小弟。
春秋走到了这个时候,其他的郑、宋、卫、曹、邾、陈、蔡等列国诸侯,不是跟着晋国就是跟着楚国,一会儿打这个一会儿打那个,都累了。
这些诸侯中受伤最重的郑国、宋国终于发出了世界需要和平的呐喊,作为周朝贵宾的宋国终于下定决心,要替无能的周天子管管这混乱的天下了。
于是,宋国出面,积极奔走晋楚两国,终于说服晋楚两国坐到了谈判席上。这便是春秋史上晋楚第二次弭兵会盟。
弭兵的意思是放下刀兵,不再打仗,大家过上和平的日子,实现世界和谐。说穿了,弭兵会盟就是一场外交活动。
公元前579年,宋国人主导了第一次弭兵会盟。
那次弭兵活动,由于没有实质性内容,只是大家发个誓,说什么不要互相讨伐、谁兴刀兵大家都去讨伐谁之类的空对空屁话,注定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结果只持续了短短三年便宣告破产。
公元前546年春夏之交,五月,宋国人主导了第二次弭兵会盟,这是一个多边谈判的好日子。
根据宋国精心准备的方案,晋、楚两国都同意在宋国都城商丘谈判。谈判的主题就是世界和平,全世界的人民都在期待着这次谈判,会给世界带来真正的和平。
晋国、楚国、齐国、秦国、鲁国、卫国、陈国、蔡国、郑国、许国、宋国、邾国、滕国等共14个诸侯国派出了豪华外交团队参加了会议。
这次由宋国人发起的弭兵运动有着实质性的成果:
一是各国间停止战争,一切国际争端以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
二是全世界的诸侯国都尊晋国、楚国为共同的江湖盟主;
三是大家都向晋、楚缴纳保护费;
四是谁敢破坏盟约,全世界人民联合起来共同讨伐。
由于齐国对晋国的忠诚,让齐国在这次弭兵运动中得到了莫大的好处。
因为在交保护费问题上,最终定下的决议是这样的:晋国的附庸国也要朝贡楚国,同样,楚国的附庸国要朝贡晋国。
从某种意义上讲,齐国是受晋国保护的,按理也要向晋国缴纳保护费,同时也要向楚国缴纳保护费。
但齐国上次将整个国库都贿赂给了晋国,实在拿不出钱来了。
于是,在齐国的运作下,晋国和楚国都同意,东方大国齐国和西方大国秦国都免除缴纳保护费。
此外,齐国还争取到了两项特权,一是邾国的保护费只缴纳给齐国。
虽然邾国也参加了这次会议,但邾国是齐国的附庸国,所以,邾国只需要上交保护费给齐国就是,不需要给楚晋两国。
二是与会14国中,齐国不需要朝拜楚国,对等条款是秦国不朝拜晋国。
就这样,春秋江湖被划分成了四个世界:
第一世界,楚国和晋国,同为列国诸侯联盟盟主,享受着大部分列国诸侯的进贡。
第二世界,秦国和齐国,不需要向晋国和楚国缴纳保护费,仍旧享受自己附庸国的纳贡。
第三世界,卫国、郑国、曹国、陈国、蔡国等列国诸侯,承担着双重纳贡义务,既要向楚国纳贡,同时也要向晋国纳贡。
第四世界,那便是列国诸侯自己的附庸国,不直接向楚国和晋国纳贡,只履行继续向自己的宗主国纳贡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