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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大战棕熊

穿在异星闯世界 积流成河 2692 2024-11-15 07:40

  骑马去还是飞过去?

  虽说飞行甲可以飞行,但极其消耗能量。

  同时这个飞行甲绝对是个宝物,不能轻易让人看见,否则必然会引来强人抢夺。

  万一力气耗尽,刚降落下来正好被人发现了。

  这个时候,不仅保护不了飞行甲,或许连命都没了。

  所以就算要飞,也得趁晚上无人看见的时候才行。

  万一飞到荒野或大山深处没了食物,飞行甲飞不起来怎么办?

  没有了小灰代步,他就只有死路一条。

  他不能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完全寄托给一个没有得到多少验证的外来物品身上。

  况且他和小灰一起出生入死相处了半年多的时间。

  人和马是有感情的。

  不到万不得已,他不能把小灰丢下。

  如果在飞行甲和小灰之间只能选择一种,冯晓宇宁愿相信小灰。

  况且时限是两年,就算每天只走五十公里,算算差不多半年的时间也就到了。

  理清好思路,拿定主意之后,冯晓宇喂了马,自己吃了些肉干,然后卸掉盔甲,脱掉单层军服,抹去军人的痕迹,只留下没有任何标记的棉衣,将飞行甲披在棉衣上,穿上斗篷准备启程。

  机器人说前面一百公里左右的河湾旁有个部族。

  冯晓宇决定先找到那个部族,看看能不能买些路途上的食物和马料,以备日后之需。

  火红的太阳已经升起,空气异常清冷。

  冯晓宇跨上战马,上了河堤,沿着河堤不紧不慢向西走着,突然被一个反光刺了一下眼睛。

  他顺着折射光走过去一看,发现是一个被沙土包裹着的鹅蛋大小的东西。

  这东西有个磨损的面上露出亮晶晶的玻璃。

  正是这个玻璃折射了光线,才吸引了他的注意。

  冯晓宇不清楚这是玻璃还是水晶。但是职业习惯马上让他想到了枪上的零件——瞄准镜。

  只要把这东西打磨成镜片,他就有机会做个瞄准镜。

  有了瞄准镜,他就有机会做个狙击步枪。

  机器人说的时空门是不是真有其事,他现在还不能百分之百的确定。

  但是“能回去”的诱惑太大了。

  况且他已经答应了机器人,所以他才愿意冒险走一趟。

  但是天际浩瀚,存在生命的星球实在太多。

  在机器人的资料库里,所有存在生命的星球,都只是一个个的编号。

  就算有时空门,机器人也不清楚他要去的星球是哪一个。

  如果能回去,手上的这个东西就没什么用了;如果回不去,用这个东西做成瞄准镜的话,他的狙击步枪就可以在这个时代大发神威。

  想想看,在城门楼上,对远在一公里外的敌人实施斩首清除。那围城的敌人自然不攻自破。

  冯晓宇在一大片沙尘覆盖的区域里,找了十多颗鹅蛋大小的玻璃。

  其中有两颗竟然有拳头大小。

  冯晓宇刚才把剩下的马料都喂了战马,把剩下的肉干也吃完了,背包里空出一大块空间。

  沙尘覆盖的区域,散落着很多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玻璃。

  冯晓宇干脆把稍大一点的都捡到包里。

  反正背包足够大,这些玻璃又不重。

  无色透明的玻璃用来做透镜。

  五颜六色的玻璃,可以做些象玉石一样的挂件佩戴。也可以做成溜溜球将来给孩子玩耍。

  有了这个想法,冯晓宇把拇指头以上大小的玻璃全部收集到自己的包里,然后骑上战马,重新启程。

  一个时辰之后,渐渐进入了山区。

  河堤慢慢变成了山坡。河面上的冰层却非常平缓。

  冯晓宇策马走在河面上,比起伏不平的山坡快了许多。

  此时,在离冯晓宇五十多公里的大山深处的部族村寨,刚刚迎来早晨的太阳。

  安静的村寨顿时喧闹起来,不安分的孩子们已经开始在村寨的空地上打闹,女人们也忙绿着寨子里的事情。

  寨子里的部分青壮男人,一早就在勇士们的带领下进山打猎了。

  剩下的男人和女人则凿开冰面,在河里捞鱼。

  一切显得繁忙而有序。

  今年的第一场雪来的太早。

  大山深处的棕熊们还没有储藏够过冬的脂肪,就已经大学封山了。祂们纷纷离开自己的领地,希望走出深山雪地寻找觅食的机会。

  昨天夜里的地动山摇惊动了祂们,留在树洞穴窝里的其他棕熊纷纷跑了出来,四处呼喊吼叫,大概是彼此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早离开村寨进山狩猎的勇士们,欣喜的碰到了一只正离开深山出来觅食的棕熊。

  正当勇士们勇往直前围猎这只棕熊的时候,棕熊似乎也嗅到了自己的“食物”。

  但是“食物”太多,祂自己对付不了,于是站起来高声吼叫,呼唤附近的同伴。

  于是四面八方的棕熊此起彼伏的吼叫起来。

  勇士们听到吼叫,个个变得异常紧张:这根本就不是他们围猎棕熊,弄不好会变成棕熊的过冬食物。

  带头勇士看情形不对,大吼一声:“快跑。”

  于是一群人开始没命的向村寨方向逃去。

  棕熊们怎么可能放过到嘴的食物,于是个个奋起直追。

  ……

  当冯晓宇离河湾还有两三里时,远远的可以听到野兽的吼叫和人们吵杂的呼喊声。

  他以为部族的人们在围猎野兽,心想:“既然要去那个部族采购食物和草料,弄不好还得住一晚上。这个时候过去帮帮忙,说不定可以增加部族人们对自己的好感,打起交道肯定会方便很多。”

  于是催动战马,加快速度,跑到村落附近。

  可是跃上河堤一看:这哪是什么部族围猎野兽,整个就是野兽群在围猎部族。

  早有一只肥大的棕熊嗅到了冯晓宇的味道,扭头朝冯晓宇冲了过来。

  冯晓宇解开斗篷系带,拿起青龙枪,催动战马往前冲。

  小灰从来没见过这种庞然大物。

  祂就算经历过训练,也经历过战争,但出于对野兽的本能恐惧,吓得只想往后退。

  另外两头棕熊听到了动静,跟着前面的棕熊一起冲过来了。

  第一个棕熊冲到冯晓宇面前三米左右,呼的一下站了起来,体高超过小灰一头。

  小灰吓的“嘶溜”一声就想跳起来躲避。

  冯晓宇死死压住,告诉小灰不要起来。

  棕熊张开血盆大嘴嘶吼着,举起熊掌就扇向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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