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慕薇大战丧尸
“给你,这是我做的武器,你觉得怎样?”
程宇接过慕薇手上的拖把棍,嗯,这个作为武器来说的话强度有点低,因为程宇感觉自己可以轻而易举的将它折断。
摇了摇头,程宇没有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他稍微比划了一下,以现在丧尸的强度来说算是刚好,长一点适合慕薇,毕竟被丧尸抓伤同样会被感染,只是不便于携带。
“嗯,可以,你看看还有什么东西要拿没有。”
“没了,我那些实验资料已经导入电脑里了,还有一些实用的工具我也装好了。”
“好,那我们现在出发。”说着程宇就走向实验室门口。
“程宇等我一下....”
听到慕薇的声音程宇回过头,发现她正弯着腰,手上拿着美工刀,在膝盖处硬生生将黑色长裙的下摆割了下来,随后将其放入自己包里。
如此生硬的一幕看的程宇也是一愣,但他明白慕薇这么做的原因,她说过自己不想成为累赘,她也确实在这样做,就比如现在。
长裙在跑步中很容易绊倒,同时因为长裙的原因步子也迈不开,这在关键时刻绝对会要命。
如果慕薇真的在丧尸追逐中被绊倒,那她绝对会被自己蠢哭,自己的自尊也让她无言面对程宇。
至于将布料收起来,二人现在没有医用品,如果因外物受伤,那么那片裙子下摆就是最好的绷带。
好在慕薇穿的是帆布鞋,虽然不比运动鞋更好,但比高跟鞋要好多了。
“程宇,我们走吧。”慕薇背上包,走到程宇面前。
看着眼前的慕薇,程宇笑了笑“走吧。”
——
程宇拉开实验室的门走出,这是他来实验室第5天第一次出来,这一呆就呆了五天。
7楼空荡荡的,没有丧尸的存在,就和程宇来的时候一样。
慕薇探索楼层的方法其实很危险,就是自己本人去看,蹑手蹑脚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因此她笔记上的信息很准确,两人一连下了4层楼都没有遇到丧尸。
直到下到3楼时才看到一只丧尸站在三层的通道门口,看到程宇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呆傻着站着。
程宇和慕薇保持了一层楼的距离,这样程宇杀丧尸很轻松,慕薇也不会陷入危险。
拿着水果刀,程宇走到丧尸身边,一刀插入丧尸脑袋中,轻而易举的将其放倒。
慕薇这边她没有去看程宇,因为她收集通道内丧尸情况时没有去楼层里看,所以对楼层内的情况一无所知。
在程宇逐层向下时她便紧盯楼层的大门处,等听到程宇的信号后再下楼,这样做的话出现情况她也好做出反应,而不是被丧尸偷袭,吓得肝胆俱裂。
“呲呲。”
听到这个声音慕薇心中一松,轻声向楼下走去。
就在慕薇走刚刚走出几步,在楼梯拐角处时一只丧尸从通道口路过。
看到这一幕慕薇的心仿佛被掐住,她大气不敢喘,甚至不敢动,丧尸动态视力很好,对于会动的物体捕捉力极强。
慕薇只能屏声静气,看着那丧尸从眼前一步步向前走,就在即将走过那一刻丧尸的鼻子动了动,随之脑袋缓缓转过,与慕薇四目相对。
这一瞬慕薇瞳孔一缩,她内心清楚自己被发现了,看了3楼通道口的程宇一眼,仅仅是一眼的功夫丧尸就瞬间冲向慕薇。
如此情况下慕薇虽然额头冒汗,宛如窒息,可她内心中的冷静强压下了那股恐惧,她真正恐惧是自己拖后腿。
所以她没有求助程宇,她要靠自己,在那丧尸近在咫尺的那一秒慕薇迅速闪开。
因为丧尸在跑向慕薇时半路就扑了过来,所以慕薇闪躲的这一下刚好让丧尸砸在墙上,整个身体如弓形瘫倒,面朝慕薇。
慕薇大脑高度紧绷,肾上腺素飙升,抓着手上的长棍,慕薇一脚踩住丧尸的手,在丧尸重新抬起头准备咬向自己那一刻,慕薇举棍,两手并用,一棍插入丧尸眼中。
“噗呲..”
伴随着这道声音长棍插入丧尸眼睛中,黑褐色的血液喷溅而出,溅射在慕薇裙子上和她白皙的小腿上。
做完一切的慕薇撑着长棍,大口的喘着气。
很累,但她内心很高兴,她做到了,她不会是一个花瓶也不会是拖油瓶。
看着这一幕站在楼梯上的程宇也松了口气,他在看到慕薇楞在楼梯转角时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在慕薇看向他时就向上赶去,不过丧尸扑来要比他跑的快。
丧尸撞墙倒地后因为慕薇站在中间,他这时冲上去也只能是拉开慕薇,不过他没有这么做。
慕薇当时看向他的眼神不是求救,而是她可以。
事实证明慕薇确实可以,但也证明了慕薇的聪明。
丧尸力量很大,比她大的多,如果和丧尸硬钢那被扑倒或打倒的必然是慕薇,只要倒地了那基本就和死了无异,因要抵抗丧尸的力量外还有丧尸的重量。
所以慕薇很聪明的选择了躲闪,让丧尸因为惯性撞在墙上倒地,只要丧尸倒地了那她胜算就大了。
一脚控制丧尸的手,那么这个时候没有智力的丧尸就会主动抬头来咬,也就给了慕薇机会。
“程宇,我做到了...”
慕薇踩着丧尸脑袋拔出长棍,看向程宇说道。
“嗯,你做到了,你不会是拖油瓶。”
得到程宇肯定的这一刻,看上去那样冷清理智的慕薇眼角也滑出了泪滴,仅仅几步的距离,她扑进了程宇的怀里,将自己的脆弱擦去。
丧尸尸体:6
...
接下来程宇很快的解决了2楼的丧尸,带着慕薇来到了2层。
这里比程宇想的空荡,没有丧尸,很安静。
二人找了最左侧的一间办公室暂时休息,等天差不多黑了再离开。
因为一楼丧尸很多,并且后门在大厅正中央,所以两人只能选择走这边,从二楼翻下去,再从小西门的通道离开。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中午,程宇掏出烧杯,点燃酒精灯,将两包面一起煮了。
因为背包大小的原因所以只够带一个烧杯,酒精也有限所以一次泡两包最好,现在吃饱才能应付晚上的行动,谁也不知道晚上会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