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拜门大只柴
“阿光,你有没有想过,以后想做点什么?”
旺角花街的一处小吃摊档前,李乐源手里捧着一杯冻鸳鸯奶茶,若有所思的对身边的光仔说道。
“没想过啊,为什么这么问?”
光仔喝了一口深褐色的凉茶,疑惑的看向李乐源。
“我这段时间在青山修养,每天不是看报就是读书,偶尔忍不住总会胡思乱想。”
李乐源把冻鸳鸯奶茶推到一边,感慨道:“香江这个地方,人是分成三六九等的。最高等的就是高高在上的鬼佬,他们骑在整个城市的身上,不断的吸血,予取予求,贪得无厌。往下就是所谓的豪门,他们同鬼佬坑壑一气,不惜当鬼佬的狗从而换取鬼佬的支持,垄断油水行业,赚的盆满钵满。再往下就是警队高层,社团头目和新晋富商,他们喝着鬼佬和豪门吃剩下的汤,也能骑到普通人身上作威作福。最惨的就是我们这种普通人,一生下来就被烙上了底层的烙印,一少部分人运气好,能靠着运气和时代红利摆脱最底层,但是更多的人,终其一生,都无法摆脱牛马的命运。”
“听不太懂啊,乐哥,如果你能做到红棍,能做到堂口大佬,就巴闭了。”光仔兴奋的说道:“乐哥你以前不也总说,要带着我和阿俊打进尖沙咀,打响我们兄弟的招牌嘛。”
“就算做到社团大佬又怎样?还不是要给有钱佬当狗?这个世界上除了混社团,还有很多别的事可以做的。”
李乐源自嘲般的笑了笑:“阿光,我以前不懂事,但是现在我想通了。”
“人活一辈子,不能像牛马一样,别人叫走就走,别人叫停就停,我不管什么鬼佬豪门,什么警队社团,从今天开始,我的命,我的人生,我自己操盘。”
重生了这么久,李乐源难得有机会直抒胸臆,他的双眼仿佛要放出光来。
“乐哥,那我们要点做?我生意又不识做,打工又累又揾不到钱,还不如混社团,起码有机会出头。”
光仔一脸迷茫的看向李乐源,觉得面前的乐哥好像变了。
“我想过了,大部分传统行业已经形成了固有壁垒,那些先发达的行业大佬为了防止其他人争食,制定了各种规矩和门槛,如果我们贸然进入,一定会被吞到渣都不剩。只有新兴的行业或者即将迎来大规模爆发的行业才是我们翻身的希望。”
李乐源侃侃而谈道。
“那有什么新兴行业适合我嘚做,或者将会迎来大规模爆发呢?”
“地产。”
李乐源嘴里轻描淡写的吐出两个字,光仔一下子愣住了:“但是乐哥,我嘚现在…”
“我当然知道捞地产要很多钱…我算过了,只要我们进入的时机合适,大概需要一亿两千万,就可以和四大地产商同桌玩牌了…所以我决定先做其他生意筹集资金。”
“一亿两千万?”
光仔惊的张大了嘴巴,这是他这辈子想也不敢想的数字。
“惊啊?区区一个小目标而已。”
李乐源笑了笑:“钱我会搞定,但是有件事要你去做。”
“什么事?乐哥?”
“我要你在半年内,成为同联顺地盘最多,实力最强的大底。毕竟在香江做生意,如果自身还不够强大,又不想面对数不尽的麻烦,就要有警队的关系,或者顶着字头的招牌。”
李乐源神色平静的说道:“前期我需要同联顺这个招牌帮我遮风挡雨…所以我要你牢牢的把字头抓在手里。”
“乐哥,我也很想上位,可是我怕我能力不足,会误了乐哥的大事。”
光仔迟疑了一下说道,他不是推辞,只是对自己没有信心。
“你放心,我会全力支持你的。钱方面我会帮你搞定,警队里面有人欠我人情,必要的时候,也能帮你一把…你自己身手好,够打,只要用心,一定能成功的。”
李乐源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光仔没有说话,冲着李乐源重重的点了下头。
他能感觉出,乐哥真的变了,变得比以前强大了许多。
跟着这样的大哥,让光仔莫名的感到安心。
秃顶的大排档老板端着一个热气腾腾的中号砂锅放到李乐源面前:“萝卜牛肉煲…请慢用。”
李乐源夹起一块牛肉狼吞虎咽的啃了起来,牛肉的香气和萝卜的甘甜混在一起,让人忍不住食欲大增。
老板陆陆续续把菜上齐,急不可耐的朝旁边挂着小粉灯的巷子走去,两个揽客的流莺急忙迎了上来,一左一右挽着秃顶老板的胳膊消失在了巷子里。
“光仔,大只柴下个星期生日,我想你到时候去拜他的门。”
李乐源把牛肉咽下去后,突然冲着光仔开口道。
“为什么啊乐哥?”
光仔放下啃的晶晶有味的牛蹄筋,疑惑的说道:“柴叔虽然和我嘚同门,大家都顶着同联顺的招牌出来做事,可是我嘚的顶爷是同叔,柴叔和同叔同门不同路的。”
“就是因为他们不同路我才让你去。”
李乐源把杯子里的冻鸳鸯一口喝干:“现在马夫荣死了,同叔又被差佬拉,社团里肯定要重新洗牌,之前大只柴被同叔压的那么惨,现在好不容易有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大只柴一定会抓住的。”
“乐哥,你的意思是?”
“字头内部现在乱成了一锅粥,是浑水摸鱼的最好机会…现在同叔不在,辈分最大,地位最高的就是大只柴,只要搞定了他,我们就会有很多好处,所以我想让你靠过去,认大只柴当契爷。”
“我当然没问题,但是怕就怕…”
光仔迟疑着说道。
“有钱能使鬼推磨,我有办法的。”
酒足饭饱之后,李乐源把一张百元钞票压在桌子上,拉着光仔朝旁边的商务酒店走去。
“这里是一百万,你明天替我回乡下报个平安,把其中五十万交给我老妈,剩下五十万你留着傍身。”
酒店的房间里,李乐源从背包里掏出两大捆扎好的大面值钞票递给光仔,光仔点点头,从墙上扯下一张印刷精美的电影海报把钱包了起来,小心翼翼的抱在怀里。
这可是一百万,他之前一个月到手也不过一两千块,可是现在乐哥居然随手就交给了他。
光仔张着嘴说不出话来,以前他跟着乐哥是因为义气,但是现在,他对乐哥更多的是敬佩。
“你马上要去见大只柴,穿的太寒酸连他的门都进不了…明天从乡下返来去商场里买几套名牌装装门面,人靠衣装的嘛。”
李乐源转身朝门外走去:“你早点休息,我还有事要出去一趟…这几天我都会住在这里,有事给我打电话。”
“乐哥,不如我跟你一起去。”
“不用,我出去散散心而已,你先休息。”
旺角的女人街,到处都是卖女性衣服,女性用品的店面,李乐源穿过拥挤的人流,一直走到一家花店的门口,这才停下了脚步,他朝招牌上看了一眼,缓步朝花店里走去。
推开店门,映入眼帘的是满目的花草,老板娘摸样的年轻女人正在把一束月季插到花瓶里。
“靓仔,送女朋友还是送老妈啊?送女朋友的话,我推荐你送玫瑰花。送老妈的话,我推荐你送康奶昔。”
看到有人登门,老板娘热情的招呼道。
“我不是来买花的,我来找人,请问你是不是叫琳姗姗?”
“我就是,你是?”
林珊珊疑惑的看向李乐源,一双漂亮的眼睛不断的打量着他。
“青山精神病院,我是你老豆的病友…他托我把这个交给你。”
李乐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做工考究的劳力士金表,朝林姗姗递去。
“你认错人了,我老豆十年前就已经死掉了。”
林珊珊没有接,冷着脸拿起剪刀开始修剪店里的花花草草,李乐源叹了口气,把金表放在旁边的桌子上,转身走出了店门。
“把这个拿走。”
林珊珊冷着脸追了出来,她快步走到李乐源身前把金表朝李乐源递了过去。
李乐源没有接,林姗姗“啪”的一下把金表丢到了地上。
“你老豆在十天前,过世了。他临终前,求我把这块表带给你。”
李乐源捡起金表惋惜的说道:“希望没有坏掉。”
林姗姗难以置信的看着李乐源,她呆呆的愣了半分钟,突然转身跑回了花店。
李乐源把金表挂在花店的门把手上,店里传来林珊珊细细的哭声,李乐源不再停留,径直离开了。
片刻之后,林珊珊落寞的身影出现在店门外,看着李乐源将要消失的背影想要说点什么却始终没有开口。
眼睁睁的看着李乐源消失在街口,林珊珊转过身,拿起门把手上挂着的金表,用袖子仔细的擦拭了一下,这才神色复杂的戴在了纤细的手腕上。
大街上人流如织,灯火通明,掩盖了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