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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馒头吃馒头

重生八一耕猎记 白日灼灼 3204 2024-11-12 10:11

  林光耀眼睛发亮,他再次凑近橘红色毛发的幼犬,幼犬再次跃向林光耀,甚至两只前蹄站立,趴到林光耀的膝盖骨。

  黑宝石般的大眼睛直直盯着林光耀,伸出舌头,舔林光耀的裤子,尾巴欢快地摇晃,表达善意。

  “小叔,这条小狗眼睛发亮,哇,它在舔你诶!”

  林小花试探性地伸手,小狗立刻晃动尾巴,嗅闻林小花的手,任由林小花抚摸他的脑袋。

  林小花欢快地大喊:

  “小叔,小花想要这只小狗,它真的好有灵性。”

  林光耀不知不觉泛起微笑。

  “老板,这只橘红色毛发的狗怎么卖。”

  狗摊老板瞥一眼幼犬,伸出三根手指。

  “能不能便宜些?”

  “三十算最低价格了。你们眼光好,这头有纯正的东北猎犬血统,而且意外地亲近你们。奇怪了,你们身上有什么玩意儿在吸引他。”

  狗摊老板说着也迷糊起来,他犹豫片刻,再打量和幼犬打成一片的林小花,他咬咬牙:

  “罢了,说不定确实有缘,能遇见它喜欢的主人,倒不失为好归宿。唉,二十五收了吧,老汉不和你讲价了。”

  林光耀一愣,老板吃错药了么,他原本预计就算老板松口,最多和他在一二三块之间拉扯。一下子下降五块钱,林光耀不得不怀疑。

  “老板,二十五真能谈?”

  老板变得不耐烦,说道:

  “小伙子,我看在小橘亲近你的份上,给你降价。东北的撵山狗有灵性,他会自己挑主人,我就遂了它的心思。你不买快些离开。”

  “买买买。”

  林光耀恍然大悟,他连忙掏出二十五块钱,买下橘红色毛发的幼犬。

  老板收了钱,随手塞进裤兜,冷不丁说道:

  “小伙子,好好对它,按辈分来说,它算俺的孙子,俺希望给他找个好归宿。否则按照道理,一分不让的。”

  林光耀霎时间有些鼻酸,他重重点头。

  “老板,我是猎户,买它准备培养成合格的撵山狗,您应该知道猎人与猎犬的关系,是相互依靠的伙伴。”

  “小伙子,记住你跟俺说的话。”

  老板躺回竹椅,远远望着先走一步的小花和幼犬,说道。

  林光耀再次点头,他作别老板,跟上小花等人。

  “小叔,这条狗狗好乖啊。”

  林小花瞪大眼睛,嘴角几乎咧到耳朵根,不停摸小狗的背。

  幼犬摇着尾巴,小碎步哒哒哒走在几人中间,它突然接近林光耀,又一次将前蹄扑到林光耀膝盖,伸长脖颈,嗅闻林光耀的腰间。

  “小叔,小狗在干什么。”

  小安挠挠头,疑惑地问道。

  “可能是稀罕小叔吧。”

  林光耀颇为骄傲地说道。

  林光耀抱起小狗,将它放回地面。

  幼犬再一次站立前腿,不死心地伸出脖颈,狗鼻子在林光耀腰间移动。

  林光耀心里发怵,这是幼犬短时间内第二次伸头到腰间,难不成有什么在吸引它。

  “小叔,小橘想吃馒头了。“

  林小安突然说道,指了指幼犬,幼犬已经找到林光耀腰间别着的布袋,布袋里有杂粮馒头和两个白面馒头。

  幼犬可怜巴巴地望向林光耀。

  “你吃馒头?”

  林光耀提起布袋,在幼犬眼前晃动。

  幼犬轻微地汪汪两声。

  林光耀了然,他挠挠头,越来越觉得幼犬怕不是亲近他们,而是亲近林光耀腰间的馒头。

  林光耀掰一小块杂面馒头,扔给幼犬,幼犬立刻飞奔,张嘴,稳稳接住杂面馒头,津津有味地咀嚼,再次眼巴巴望向林光耀。

  “吃馒头的撵山狗!”

  林光耀总算明白了,这条幼犬压根不是亲近林光耀,它只是循着林光耀腰间的馒头味围绕林光耀。

  “小狗一直歪脑袋盯着你看诶小叔。”

  林小花蹦蹦跳跳,说道。

  “小花,我给小狗取了一个名字,它肯定会喜欢。”

  “啊,真的?”

  林光耀神秘一笑。

  “不止如此,你信不信我一叫它的名字,它立马屁颠屁颠跑过来。”

  “别信小花,爷爷说和猎犬的感情要培养的,咋可能刚取一个名字,它就会听。小叔又想逗你。”

  林小安插进对话,他直戳戳地说道,脸色颇为自豪,为自己即将戳破小叔的骗局而骄傲。

  林光耀嘿嘿笑,他转向小花。

  “小花,你信不信。”

  “嗯...”

  小花犹豫地眨眨眼,最后说:

  “信,小叔说的话小花都信。”

  林光耀神秘地笑。

  “既然这样,让我们看看结果吧。特别是小安,瞪大眼睛不要眨眼。”

  林小安双手叉腰,仔细地观察林光耀和小狗,他显然怀疑,因为小狗趴在地上,正在用腿挠脖子,哪有时间理小叔。

  “馒头!”

  林光耀喊道。

  没等林光耀话音落地,馒头迅速站立起来,眼睛里放出光亮,摇动尾巴屁颠屁颠迈着小步子,亲热地趴到林光身前。

  林光耀颇为骄傲地抚摸馒头,掰扯一小块杂面馒头,扔进它的嘴里。

  林小花鼓掌,激动地望向林光耀。

  “小叔好厉害。”

  林小安则垮着脸,他尴尬地挠挠头。

  “小叔能和馒头讲话,怎么和爷爷讲的不一样啊。小叔会狗语!”

  林光耀牵着两小只的手。

  “知道为什么小叔能叫得动馒头吗?”

  “因为馒头喜欢吃馒头,小叔身上有馒头味。”

  林小花说道。

  “小花真聪明!”

  林光耀表扬道。

  馒头走走停停跟在林光耀等人身后,它十分活泼,时不时窜出去,碰见馒头摊会呆立着不动,光流口水。

  但是林光耀不管不顾走远,馒头又会循着气味找到林光耀,循环往复。

  林光耀刚开始尚且担忧,馒头会不会走丢,特意放慢脚步,等待馒头;后来林光耀干脆自顾自走,不论如何馒头总能找到他们三人。

  馒头只是幼犬就展现出成年猎犬的嗅闻追踪能力。

  很快临近中午休市,摊主们忙着收拾货物,将早上琳琅满目的商品归置好,竹筐麻袋堆叠在一起,放在一旁。

  林光耀走过遇见林清寇父女俩的小吃摊,炉灶的余火逐渐熄灭。

  仍然保留不散的油条气,令林光耀想起小华三口两口吃掉油条的豪迈气,就是不知道林清寇有没有带女儿再回来吃个饱。

  越过地上散落的菜叶和废旧报纸,林光耀来到大哥的摊位。

  大哥正在将报纸折叠,捆成一团塞进蛇皮袋,坐在青石台阶等候林光耀等人。

  一旁的陈强兵爷孙俩已经不见踪影,他们的摊位收拾得干干净净,没有任何废物残留。

  “大哥,志多和他爷爷呢?”

  林光耀带着两小只走近。

  “光耀,总算回来了,再不回来我得去找你们了。”

  “志多他们先回家了,陈大爷卖得老快了。野兔,白花脸都是好东西,买得人多。”

  大哥顿了顿,突然想到什么,脸庞展露喜色。

  “你给猜猜最后两株参卖了多少钱?”

  “总共八十?”

  “何止啊,一条四品叶就卖出去八十,三品叶得了四十,最后一株二品叶得了十块,你算算多钱,一大笔巨款嘞。”

  大哥脸面涨得通红,声音都止不住哆嗦,右手紧紧塞进口袋里,握着不放。

  “一百三十嘞,加上狍子的七十五,先前买卖的五十。上山一趟,赚了二百五十五。我嘞个亲娘啊,给我脑瓜子整得嗡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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