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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战争进行时

我在南美当教父 快狗 2943 2024-11-12 10:14

  枪响来的突然,霎那出现在夜里,清脆的骇人。

  但是,没有想像中的尖叫和骚乱。

  临近餐厅的几个屋子关了窗户,但也就仅此而已。

  几个胆子大的顾客继续自顾自的饮酒吃肉,谈笑风生。

  自从本在这里开了这家餐厅,几年的时间里,这里从未出现过乱子。

  本会解决这些事的,所有人下意识想。

  “shit!丹!关灯,拉窗帘,卡里尔,去把长枪拿来!拉里太太,不好意思,请您往厨房待一会儿,我们马上就把事情处理好。妈的!莫里斯,你在干什么,你跟我来。”

  本自己却没有那份闲情惬意,但也没有失了方寸,指挥着餐厅内的一切。

  “老大,托尼斯和丹尼还在外面!”丹对本喊道。

  丹,本手底下的拉丁裔青年,或许是身上黑人血统很少的缘故,丹长的很白,与白人也没甚么区别,他中等身材,留着寸头,在脖子上纹了一个大大的“忠”字(汉字),他平时沉默寡言,做事勤谨,是个可造之材。

  “我知道!”本喊着回应。

  他当然知道托尼斯和丹尼还在外面,但是敌暗我明,对方有几个人还不知道,而且明显是奔着堵门来的,现在开门出去就是找死。

  砰砰砰,突然又响起枪声,枪声密集错杂,显然并不是单方面的开火。

  枪声的间断之间甚至可以听到托尼斯近乎疯狂的叫喊。

  “狗丹尼你他妈开枪啊!擦!你他妈开枪啊!你这个废物!”

  “老大,枪!”卡里尔从地下室走出来,腰里别了一柄微冲,手里则是三条霰弹枪,黑帮火并,这东西最为靠谱,十米之内,在狭长的街道里,根本不用瞄准,抬手就射,中枪者根本没有活命的可能。

  本接过一条枪,“丹,卡里尔,你们各自拿一块木板,在前面顶着掩护我,我们出去。”本命令道。

  木板是建材式的厚木板,是黑帮常用的装备,主要是战时用来封窗的,可以抗住手枪或者小口径冲锋枪的子弹,平常就叠在一楼的地上,此时被本充做盾牌。

  外面的枪响还在继续。

  本一脚踹开餐厅的门,丹和卡里尔架着木板冲出去,本跟在后面。

  刚出门,就看见托尼斯中枪倒在地上,手上仍在不断开枪,而丹尼正俯身拼命将托尼斯往一辆小货车后面拖。

  道路的对面停了几辆摩托车,几个枪手正朝这边开枪,他们人多势众,并不找掩体,只是靠着火力压制就可以基本保证安全。

  砰砰砰,几秒钟的时间,本可以看到卡里尔架着的木板上有了好几道凹痕,显然是被枪打的。

  本三人配合的还算默契,本透过两块木板之间的缝隙观察,很快便锁定一人。

  砰的一声枪响,那人应声倒地。

  咔哒,上膛,再打,瞬间又干倒一个。

  “往前推进。”霰弹枪在手,本颇有一副一往无前的气势,他大步流星地向前走,甚至不再特别在意木板的掩护。

  他已经看出来了,对面来的人不足十个,武器装备多为手枪,只有一个拿了柄拉栓鸟枪,但他很确信那人没有好枪法。

  气势,尤其是狠气,在黑帮交火里太重要了,热兵器战斗,最重要的就是组织度,简单来说就是不怕死,服从度高,执行力强三条。黑帮分子没什么战术素养,后两项几本用不上,所以主要拼第一条。

  “放木板,用微冲扫。”本语气冷静,不带一丝感情。

  “好。”卡里尔答应一声,左手掏枪,顺带着放下木板。

  虽然打架比不过托尼斯,但这不代表他没有勇气,尤其是在枪战之中,肾上腺素急剧飙升,有时中枪了连疼痛都感受不到,这时候的勇气更是惊人。

  卡里尔端枪在腰间,扣动扳机。

  滋滋滋的微冲声响起,一时间火舌乱窜,这种东西威力不大,精度也很感人,但胜在射速快,在火力压制这一块儿没话说,给人的心理压力也完全不是手枪可以比拟的。

  一梭子打完了,一个人都没有放倒,但没有关系,要的不是这个,重要的是气势。

  卡里尔甚至不用找掩体,直接站在街上,露出疯狂的笑容,两排天生的白牙在夜色中闪闪发亮。

  退弹夹,上弹夹,再扫。

  滋滋滋滋滋……

  那帮人,眼见同伴死了好几个,又看见微冲冒火,不敢再交火,掉头就跑。

  “莫里斯,你去看你一下托尼斯怎么样,把他拖进去让里拉太太给他包扎,其他人跟我走。”说完本拔腿便追。

  到此时,距离第一声枪响,已经过去了几分钟,这里又是大鲨鱼帮的地盘,这群人大概率是很难走掉了。

  四下里不断地有人呼啦啦的出现,至少有几十个青少年提着砍刀或是钢管向这边跑来,他们年纪大多不大,他们都不算是正式的帮派成员,但也为帮派效力。

  本跑在最前面,穿街过巷,贫民窟的地形复杂,对他来说,却并不吃力。

  不多时人烟渐稀,到了贫民窟与国家林地的交界地带,前面是一片荒草地,高高的荒草过膝,草叶晶莹,在月色下泛起寒光。

  就在本一脚高一脚低在草地间行走,正当他四处张望敌人的踪迹时,忽然不远处的一簇高草丛中传来一声枪响!

  大意了!

  一听枪响,本下意识地便向地面扑倒。同时感到左臂上火辣辣的疼痛。

  他没时间起身,也躺在地上,霰弹枪被丢在一边,他从腰间拔出左轮,右手扣住扳机,左手飞速连压击锤,砰砰砰砰砰砰!

  速射!想都不用想,本冲着那草丛开枪。

  柯尔特巨大的后坐力震得他手腕微微发麻。

  只在瞬息之间,他连开六枪,又快又稳,清空弹夹,夜色里,还有遮挡,他什么也看不清,一切全凭感觉,但好在他运气极佳,就仿佛上帝在握着他的手在开枪,在他第二枪后,他听间草中一声闷哼,待得他第四枪后,又听到一声惨叫。

  他不确定开枪的枪手是否还有战斗力,于是不敢贸然站起来,边换子弹边往草丛茂密的地方滚。

  这看起来似乎极为狼狈,但现实往往正是如此。

  毕竟这可不是在演戏,生命只有一次,命总比帅重要,子弹可不是开玩笑的,只不过他想,

  他这只上帝之手,有没有可能有一天练成空手接子弹的本事?

  当然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如果真有这本事,岂不是成玄幻片了?这是绝无可能的。

  本滚到泥墙后,这才略微安心,拎着枪又向那草丛中开了六枪,那边却毫无回应。

  此时,后面的大队人马也赶了过来。

  “老大!”为首的是丹。

  “那边!”本伸手指向那草丛。

  ……

  不一会儿,丹等人便从那草丛中拖出了两个人。一个是个大胡子的矮子,胸口上,腰上和大腿上,各中一枪,现在还在不断地咕咕往外冒血,已经死透了。

  这个人本认识,是黑色老鼠帮的头目之一。

  另一个枪手则是一个年轻黑人,他右手上中了一枪,被开出一个大洞,此时正不断呻吟着,一柄老式的勃朗宁手枪远远地落在地上。

  “拖回屋子里,给他包扎,然后给他吊起来。”本漠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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