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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侠盗猎车手

我在南美当教父 快狗 4779 2024-11-12 10:14

  在城市中,本终于有了一种重返人间的感觉。

  从《日报》大厦出来后,他坐在街边一家名为“舞日”的咖啡厅的椅子上,头顶是一把高高的遮阳伞。公交车在宽阔的柏油路上缓慢地行驶着,远处耸立着参天的金融大厦,阳光正好,一辆红色敞篷跑车飞驰而过,车上的金发女郎被阳光照得头发闪闪发亮。

  本低头看了看手中捧着的一本美国漫画杂志,上面的蝙蝠侠正在惩治罪犯。漫画里的坏人总是没有好下场。

  但他不禁去想,那些罪犯为什么会成为罪犯?他想到了那些在贫民窟里卖炸物的小贩们。

  那些炸物并不是用正经的肉做的,小贩们日复一日,早出晚归,从城市的垃圾桶里翻找人们丢弃的鸡、猪等动物的骨架,再回到贫民窟用不知用过多少遍的热油炸成一种很受欢迎的小吃。

  如果普通人吃得还不如狗好,那就别怪犯罪率高了。

  或者换个角度来看,如果生活稍微好一点,谁会为了二十美元去杀人?

  吃吃热狗,喝喝咖啡,闲时在沙滩上散步,晚上去脱衣舞俱乐部消遣一下,花三十美元让那些半老徐娘的舞女跳一段热舞。

  不用担心背后有人突然给你一枪,也不用担心走夜路时被铁丝勒住脖子——或许这才是正常人的日子。

  本紧紧攥着手中有十万美元的银行卡,很想就此远走高飞。那些遥远的承诺、金钱、权力、兄弟义气,统统去他妈的吧。

  说实话,在2001年,十万美元的购买力相当可观。由于雷亚尔的贬值,外币尤其是美元的购买力极高。在一些黑市上,一美元能兑换二到三雷亚尔。

  十万美元可以在里约热内卢市中心买一套中等大小的两居室公寓,或者购买一辆高档名贵跑车。如果去乡下某个不知名的小镇,这笔钱足够他过一辈子了。

  本有时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要混黑帮。哪怕去码头上当个苦力,哪怕只能勉强糊口,也比有朝一日丢了命强吧。

  他想起他曾经好奇地问过托尼斯:“你害怕枪、炸药和那些维和警察吗?”

  “生意可能会受影响,但我们会保卫贫民窟。”托尼斯似乎像背诵似的回答。

  本当时很诧异,诧异托尼斯第一时间想到的是生意而不是自己的生命。他接着问:“你害怕死亡吗?”

  托尼斯坦然地说:“如果我害怕,就不会选择这种生活。只是看到今天,就不去想明天。”

  本当时不太相信他的话。他认为这世上没有人不怕死,只不过每个人都坚信自己是那个幸运儿。

  如果本有写日记的习惯,他大概会这样记录:

  8月22日,我赚到了在南美人生中的第一笔巨款。我在“舞日”咖啡厅喝了一杯拿铁,有些苦,我买了一个双肩背包,去银行将十万块钱都取了出来,放在双肩包里,说实话,我从不相信银行。

  8月23日,天气晴朗,我去了科帕卡巴纳海滩散步,那里的女孩与我上辈子认识的那些很不一样,她们问我为什么不笑,然后就将奶罩摘下来给我看……

  8月24日,风很大,我在旅馆里躺了一天,下午吃过午饭后,在路边的杂志店看到最新一期的《巴西日报》。头条刊登了费南德二世的照片……

  8月25日,今天是星期天,我去了一个不知名的社区教堂,里面只有一个黑人老头。我学着他的样子做祷告,显得有些滑稽。老头笑着看了看我,然后说我会上天堂……

  转眼间,本已蹉跎了四天,期间喝了很多酒,在快捷酒店的大床上沉沉入睡。

  突然,“嘟嘟嘟,嘟嘟嘟……”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本下意识地将它挂断,翻了个身。然而打电话的人似乎不肯放弃,在电话被挂断后仅仅停歇了几秒,又再次响起。

  电话响了三四遍,终于,本不堪其扰,接起了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年轻的女声:“听着,先生,我没有义务这样做,但出于良心,我必须提醒你,费南德的人在找你。”

  “嗯?你是谁?”在酒精的作用下,本没有反应过来,他含含糊糊地问。

  “我是埃琳娜,迪克先生,你还记得我吗?两天前,你卖给我一组照片,十万美元。”

  一听到“十万美元”,本突然清醒过来。

  “什么?费南德的人在找我?他找我干什么?你泄密了吗?”本刚说出口就意识到自己猜错了。

  随着酒精的影响逐渐消退,本的意识也在恢复,他开始冷静下来。

  费南德的照片已经在《巴西日报》刊登了。如果《巴西日报》出卖照片提供者,它的声誉必然会受到严重打击,日后谁还敢为它做事?这种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没有,我向你保证。当然,费南德家族的势力很大,现在事情闹得很凶,我不知道他们是怎样找到你的,也许是我们这里出了内鬼,或者他调取了城市摄像头,总之他们知道了你,而且找到了你。”

  本想明白了,《巴西日报》的这张照片让费南德处于被动局面,他们一定会报复。

  然而想要直接报复《巴西日报》和它后面的财团是需要准备的。

  而最容易的方式就是抓住或干掉自己,这样最起码能向许多人交代。

  至于他们如何发现自己的,本想了想,那天在赌场,费南德二世一定见过自己一行人,如果他调查的话,他一定就能知道大鲨鱼帮和黑色老鼠帮正在开战,而之后,顺藤摸瓜,他确实有很大的可能性查到了自己头上。

  “先生,如果你能赶到《日报》大厦,我们可以保护你,前提是你能安全抵达大厦内。不过,这似乎很难,因为据我所知,费南德可能已经找到你了。还有,先生,最后一件事,如果费南德抓到你,看在我提醒你的份上,请不要透露我的名字。”

  “嘟嘟嘟。”电话的忙音声响起,埃琳娜挂断了电话。

  “Shit!”本愤怒地将手机砸在床上,心中大骂埃琳娜。

  就在此时,本突然听到门外有沙沙声,有人踩着酒店的地毯,在走廊里行走。

  此时已近午夜,还有谁会在楼道里闲逛?加上刚才的电话,本不相信这只是巧合。

  他缓缓掀开被子,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坐起来,拿起枪,对准门口。

  本听到那莎莎声越来越近,直到门前,声音戛然而止。

  此时,厚重的窗帘紧闭,房间里的灯全都关着,漆黑一片。走廊里的灯却是亮着的,从房门和地板的缝隙透进来一条细长的光线。忽然,那光线被隔成了三截。

  两只脚停在了门外。

  本知道,有人来了!

  他坐直了,右手拇指缓缓地摁住击锤,这一刻,他身体里的肾上激素飙升。

  嘭的一声闷响,是门锁被插了消音器的霰弹枪崩坏的声音,小巧的锁芯被子弹冲击,飞速弹出,砸到本的锁骨上。

  本下意识闷哼一声,而几乎就在同时,门外的人忽然不动了。

  然后是死一般的寂静,十几秒钟,没有任何声音。

  心里的博弈在这一刻开始了,但显然本是劣势方,主要在于,他根本就不知道对面来了多少人,或者将有多少人将赶到这边来。

  一扇门之隔,仿佛就是天堂地狱的分别。

  门忽然被狠狠推开,本没有犹豫,当即开枪,枪声响起,子弹狠狠钉在门外的墙上。

  显然,没有人会傻的在门框正前方开门。

  本心里紧张到极致,见一枪不中猛的起身,对着门,趴到了床后面。

  对面拿的霰弹枪,他若是直接往外冲,就是直接找死。

  好在对方好像没有手雷,否则堵着门,一颗手雷灌进来,本立刻就要玩完。

  又过了几秒,那人似乎很谨慎,并不探头,只是将枪侧着伸进门内。

  砰砰几枪,将整个床乃至床头柜打了个稀巴烂。一股浓郁的棉花烧焦味道,让本忍不住作呕。

  本立刻开枪还击。

  这一刻,他立即开了三枪,他枪法极准,第三枪正中门外那人的手腕。

  “啊!”就听门外的人惨叫一声,枪掉在地上,本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来,冲出门外,抬手补枪。

  三枪过后,门外那人软软倒地。

  来不及仔细思考,本开始逃跑。

  本的房间在三楼,他背起装钱的背包,冲出房间,抄起那人手中的霰弹枪,向楼下跑去,刚下到二楼梯口,忽然听到一声大喊,“他在这里!”

  只见对面来了一人,本果断开枪,放倒那人。

  然后再在楼梯上往下一看,只见六七个人正往酒店大门里涌入。

  本心中一沉,哪怕他枪法再好,也无法在这种狭小的空间内同时应对六七个人。

  他只好迅速又往上跑,来不及多想,回到三楼房间内,他想要打开窗子,可那窗子是被锁死的,打不开,他只好开枪崩碎窗子,再用身子用力一撞,伴随着哗啦一声响,本跳出窗外,三楼,离地面起码有五米高,尽管下面的卫星电视的天线缓冲了一下。

  但他还是和破碎的玻璃渣子一起,重重的落在铁皮垃圾桶桶盖子上。

  剧痛传来,但他来不及调整,他可以听见,

  这里是一条小巷,本挣扎着翻下垃圾桶,一股潮湿恶臭的味道扑面而来,本却管不了那么多,一瘸一拐地向向巷子口跑去。

  不得不说,本有些狼狈,作为一名穿越者,没有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而是被人追杀,生死一线,本只能对其他穿越者说一声抱歉,实在拉低了平均水平。

  本很冷静,但他想活命,就只能快跑,其他东西,就只能交给速度,枪和运气了。

  在此时,他突然有一种后悔,后悔没有回到贫民窟,在他的地盘上,这帮人怎么奈何的的了他。

  枪声从他跳下来的窗子处传来,几乎是擦着他的身子过去,好在巷子不长,本跑了几步,来到大街旁,他背在一面墙后,从楼上的枪手便打不到他,转角又跑过来一个人,被本开枪放倒。

  本稍稍打量了一下这个人,穿着很标准,黑色套装,手执长枪,一副上流社会的打手模样。

  那人左手握着一只对讲机,里面有人正在讲话。

  “他下楼了!”

  本知道,那个“他”,指的就是自己了。

  街面上几乎无人,昏黄的路灯明灭不定,浻浻的血渗到路边,砖块缝隙的泥土里,将土染成深深的暗红色。

  恍惚间,本看见一辆皮卡车不急不缓的从远处行驶过来。

  本走过去,挡在车前,白色的皮卡射灯照的他眼睛生疼,好在开车的人看见了本,一脚刹车,车停在了本的身前。

  本拉开车门,拎着枪,坐在副驾。

  “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本语气平静道。“开车。”本接着说。

  那人似乎是个工人模样,一脸短须,深黄色的头发,穿着工装背带裤。似乎没有反应过来,脸上有些呆滞。

  本刚想催促他开车,话音未落,枪声骤起,那人脖子上顿时炸起一团血雾,紧接着第二声枪响,那人额头上又中一枪,他连一声都没发出来,一头栽在方向盘上,顿时死了。

  本登时低头,又是一声枪响,子弹正中他后面的挡风玻璃,将玻璃打的粉碎。

  可以想象,只要本的动作晚上一秒,那子弹就会贯穿他的头颅。

  来不及为无辜者悼念,本坐在副驾驶上,矮身斜靠在那死人身上,将左腿跨到主驾驶位,踩住油门,右手紧紧抓住方向盘。车子发动机轰鸣,加速。

  车子飞速行驶起,在宽阔的马路上,本打开驾驶室的车门,用尽力气尸体推下去。

  哪怕在混乱中,他也保持了一丝清醒,他知道,无论如何,他不能带着一条尸体到处乱闯。

  他对这里并不熟悉,也不知道从这里到日报大厦该怎么走,只好往市中心开。

  那里人多,没有人敢在那里鸣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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