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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姑娘不在家

  “点点,点点,你看这是什么?”

  炕上的点点打着瞌睡呢,听到哥哥的声音,努力瞪大了眼睛。

  “哇...狗狗,狗狗...”

  宁书将两只毛茸茸,胖嘟嘟的小家伙直接放在炕上。

  “这狗老张头那买的?”老妈问道。

  “本来打算买,他直接送我了,一个来月断奶了!”

  别说,

  俩狗子还挺会来事,小眼睛瞅了瞅四周后,立刻摇起了尾巴,对点点开展了可爱攻势。

  “成,拿来了就好好养!

  明天我去给他送个红包...”

  农村养狗很正常,一般直接抱,不算买,红包里大概就是五毛钱。

  有句老话猪来穷,狗来富,意思意思,讨个彩头。

  看着狗子与女儿玩的开心,老妈转过头。

  “你打算什么时候再进山?”

  “缓两天,”宁书脸上带着笑意:“明天老三打算去李村,看一姑娘,我也去凑个热闹。”

  “那姑娘我见过,挺不错的,人又勤劳。”

  说完,看了眼宁书。

  “你...大学的时候有谈恋爱么?”

  这还是母子俩第一次聊如此敏感的话题。

  “有,大二的时候分手了。”

  宁书搜索了记忆后回答道。

  “嫌弃咱们是农村的?”

  显然,妈妈对于这点非常在意。

  “差不多吧,不过早就过去了。”

  宁书笑着安慰。

  “看看你儿子,一米八几的大哥,长得也帅,而且是大学生。

  找媳妇,不简单么。

  再说了,短时间内我想先赚点钱,把咱家的生活条件提升一些。

  到时候再有姑娘来家里做客,也体面些。”

  “嗯,其他人家里的孩子要二十来岁还没对象,家里都会着急。

  你,先自个看看!”

  前一段时间,宁书还没回来的时候,家里已经来了几个媒婆,都是想给介绍姑娘。

  妈妈听说在大学里,都会恋爱,所以没敢答应。

  老三二十四,没结婚,家里都快急死了。

  自家儿子还行,应该不需要她操心。

  “好了点点,差不多了,睡觉,从明天开始,狗狗就交给你照顾了,能不能做到?”

  “能!”

  小点点乐开了花。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老三又来喊人了。

  只是,看到他今天的ootd,宁书顿时无语。

  不知道从哪借来的西装,明显是大了不止一号,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

  里头配的还是毛衣,下半身的西裤也是长了,卷起老高,头发不知道用什么固定,搞了个三七开,紧贴在了头皮上。

  “不是,你穿的啥玩意?”

  “不帅么?”

  老三拍了拍自行车座椅。

  “我还特地把车给擦干净了。”

  “行行行!”

  宁书不忍心打击他,虽说自己穿的也好不到哪去,可是...

  “抓紧吧!”

  老三自我感觉挺好。

  “现在出发,过去还得一小时。”

  宁书跳上车。

  “哎,姑娘在不在家,要出门了,不是白跑一趟?”

  一小时后...

  宁书被骂了。

  人姑娘真就不在,走亲戚去了,回不来家。

  人父母也认识老三。

  看见他带了糖,还有梳子,以及两斤肉,挺高兴的。

  留二人吃了顿午饭。

  期间,还发生了件有趣的事儿。

  正吃饭呢,有邻居从门口经过,聊了几句后,回去了,把自家女儿带了过来。

  非得让宁书一块认识认识。

  你说农村消息闭塞,是真的,外头有啥政策,肯能传的慢。

  但你有个家长里短,大妈们的情报网能迅速传达。

  宁书不仅是屯里第一位大学生,也是周围几个村里唯一一个。

  二十来岁,高学历,长得高大帅气,多好的女婿人选。

  宁书又不好意思推脱。

  和人家姑娘面对面坐了十来分钟,就挺尴尬的。

  姑娘长得不赖。

  但头一回见面,宁书根本没啥想法,加上对方父母还在屋里坐着。

  算是给足了面子,不过正常不会有后续。

  虽说没见到本人,老三还是挺高兴,毕竟未来的岳父岳母还是特别客气。

  说明有戏。

  那么,对他而言就一件事,得多赚钱。

  家里一共五个孩子,哥,姐,都结婚了,俩弟弟还在上学,花销特别大。

  彩礼大概要二百左右,外加三大件,手表,自行车,缝纫机,还得凑齐四十八条腿。

  加上酒席...

  老三都不敢想。

  可跟了宁书去了一趟山里,赚了一百多,立刻有了希望。

  所以回到家之后,催促着赶紧再度出发。

  天气预报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大晴天,宁书欣然同意,开始着手准备。

  后勤交给老妈。

  打猎出去个几天,很正常。

  馍馍得稍微多准备一些,厚实的衣服带几件。

  宁书在城里买了俩大包。

  柴刀属于必备,结实的绳索,手电筒,铁线,自制的陷阱...

  大伯还特地上家里,提醒两小伙子一定要注意安全。

  老张头更是大方。

  知道两人明天要出发,又送来了一柄锋利的匕首。

  至于猎枪,老三都没敢开口。

  那可是人吃饭的家伙事,万一弄坏了,弄丢了,可赔不起。

  好好休息一夜之后,吃了顿饱饭,出发!

  别说,运气还不错。

  遇到村里一个叔叔,开着拖拉机准备去帮隔壁村的运谷子,刚好同路,搭了一程。

  这一次,两人的目的地没有变,还是上回那地儿。

  但准备稍稍再往里头走一些。

  至于真正的野人沟,宁书短时间内不会进去。

  正因为他前世是专业的求生选手,才知道大自然有多可怕。

  曾经,就有队员活生生地在他面前,因山体滑坡被淹没,救出来的时候,早就没了呼吸。

  人,

  在大自然里,非常渺小。

  野兔虽说是食物链的底层,但它速度快,灵活,有好几个窝,

  鸟儿有翅膀,

  虎豹财狼就更不用说了。

  当然,傻狍子是个例外,它遇到危险时,有时候会犯二,真要跑起来,飕飕的。

  而人类,既没有能保护自己的皮毛,又没有锋利的爪牙,体力与动物相比,根本不是一个量级。

  所以,得要慢慢先适应,先熟悉。

  通过各种工具来弥补短处。

  就这样,早上六点多出发,到了快中午,两人再度来到了之前的庇护所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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