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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杀出一条血路

  若问天底下哪方江湖势力最强。

  那么答案一定有很多个。

  也会有很多人因为各自答案而争得面红耳赤,吵得不可开交。

  甚至刀剑相向。

  可是,若要问江湖上哪方势力名声最好。

  那么答案一定只有一个。

  聚义庄!

  有一个好名声很重要。

  除了受人敬仰满足虚荣心外,关键时刻还能救命。

  正如当前。

  因为聚义庄的好名声,无数江湖人因一腔热血而自发前来。

  ❀

  阳光正好。

  落叶飘飘。

  前方大步走来一个人。

  鲜衣华服,脸铁青,一柄铁剑斜插在肩后,一双眸子却像是出了鞘的剑,正盯面前之人。

  他道:“阎信?”

  “......”

  他再道:“你这魔头终于来了。”

  “......”

  他有些怒道:“别以为装作不出声的样子,就可以混淆过去。”

  “......”

  被人如此无视,他岂能不怒。

  这是一个少年,一个在江湖名利场中苦苦挣扎的少年。

  像这样的少年,在江湖上还有很多很多。

  很多很多这样的少年,一同来到了这里,企图一战成名,企图杀一人成名。

  “杀!”

  剑光一闪。

  剑已出鞘。

  快如闪电般刺向阎信心脏。

  那是穿心的一剑。

  他也只会这一剑。

  不只有多少贼人死在他这一剑上。

  光会这一剑,就足够他在江湖上闯荡了。

  那些贼人中,当然不包括阎信。

  他的剑很快,可是阎信的刀更快!

  他没有刺穿阎信的心,却随着剑刺出,咽喉突然感到一阵冰冷。

  阎信的刀已然划开了他的咽喉。

  剑“咣”得掉到地上,他双手死死捂住喉咙,好像这样,就能阻止血往外流。

  阎信连一句话都懒得说。

  向一个死人说话,简直是天底下最无聊的事情。

  他瞪着他,眼珠凸出。

  “噗”得前倒在地上。

  这样的人有很多,阎信一路上也杀了很多这样的人。

  一路走来,步步是血,步步是尸。

  他注定要杀出一条血路!

  也有很多人在临死之际醒悟,磕头求饶,磕得脑门是血。

  阎信依然痛下杀手,他不是一个善良之人,尤其在被渔墓婵算计了一次之后。

  那次惨遭算计让阎信明白了一件事:善良代表软弱,软弱必遭灾祸!

  ❀

  正午暖阳。

  刀上之血已滴尽。

  刀未入鞘,也没时间入鞘。

  前来送死之人很多。

  眼前,又来一个。

  碧天。

  长街。

  碧天连长街。

  阎信站定。

  百姓在路两旁,伸头张望。

  初时他们会怕,但是在死了一上午的人之后,他们不再那么怕。

  毕竟虽有死人,但死得人又不是他们。

  西楚尚武,百姓自然也见惯了江湖厮杀,在确定不会祸及池鱼之后,甚至还会点评一二。

  为他们无聊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

  在碧天和长街衔接之处,突然出现一点红,如流星般飞了过来。

  那是一匹胭脂马。

  马上是一个红衣女子。

  阎信听到马蹄声距自己越来越近。

  马冲到他面前。

  马上红衣女子居高临下。

  剪水目瞳只盯着他手中的刀看了一眼。

  纤纤玉手已勒住缰绳。

  连百姓都在感叹。

  好俊的马。

  好美的人。

  那是一个艳如玫瑰的女子。

  可玫瑰都是有刺的。

  “在下公孙灵琳,今日来除此魔头,还江湖一个朗朗乾坤!”

  红衣女子骑马背上,朝着周遭百姓抱了抱拳,顿时惹来一片欢呼叫好声。

  她人美。

  声音更美。

  她很享受这一刻。

  全然没把面前阎信放在眼中。

  她如此,阎信亦是如此。

  他心中已有了一个女人,眼中岂会再容得下别的女人。

  “......”

  阎信无话,只是冷冷看着她,只是冷刀一亮。

  公孙灵琳转头望向他,明眸盯着他,柳眉扬起,大声道:“你这魔头竟敢害君子剑遗孤!今日,我便为民除害!杀了你这混帐王八蛋,拿去喂狗!”

  阎信那冰冷目光,让她很不舒服。

  公孙灵琳手里长鞭一甩,像毒蛇般朝着阎信脸上狠狠抽了过去。

  阎信一动不动,好似吓傻了一样。

  那长鞭也并未抽到他脸上,而是抽到了他脚前一寸的地上。

  “好!”

  两旁再响起叫好拍掌之声。

  公孙灵琳得意极了,嘴角忍不住上扬。

  今日之后,她公孙灵琳之名,恐怕会响彻整个江湖,也不知能不能登上麒麟榜。

  公孙灵琳笑讽道:“原来你是个木头人啊,难怪不会说话,也不会动。”

  好听的银铃笑声在长街上回荡。

  纵使被她冒犯,也令人心甘情愿,难以生气。

  阎信握刀手背上,青筋狰狞。

  他握住刀的手,稳如磐石。

  他的身子挺得笔直,脸上没有半分喜怒哀乐的表情。

  脚下铺了一层厚厚的枯叶。

  充斥着一股肃杀气氛。

  他只是看着。

  就只是这么看着,便让公孙灵琳感到说不上来的害怕。

  她明明还活着,却好像自己已经死了。

  害怕死亡是生物的本能,那股窒息感令她想要丢掉面子,转身逃跑。

  “你......你想干什么!”

  公孙灵琳脸有些白,又惊又急,怒道。

  她像极了一条狗。

  一条只会嗷嗷叫的狗。

  一条只能通过嗷嗷叫来掩饰自己内心恐惧的狗。

  她已是一条母狗。

  阎信握住刀的手只是轻轻一颤,她忽然想通了,什么面子,都不如自己的命重要。

  公孙灵琳一扯缰绳,骑着马转头逃,像离弦之箭一样,逃得飞快。

  她还是怕阎信追上来。

  待冲出十来丈,身子忽然凌空一跃,好像燕子,飞入了路旁一家客栈中。

  好像她只要一进这家客栈,就没有谁敢欺负她。

  阎信走得很慢。

  慢且扎实。

  ❀

  客栈一楼只有一张桌子。

  若是哪家客栈敢只有一张桌子待客,那么这家客栈一定有别的来钱渠道。

  否则用不了多久,一定会关门。

  即使酿得酒再好喝,厨子手艺再高超,也一定会关门。

  实际上,这家客栈本来有十八张桌子,如今却只剩下了一张。

  那张桌子正对着门口。

  有个人正在饮酒。

  那个人穿着很华丽。

  华丽得奢侈。

  不止穿得奢侈。

  喝得、用得也很奢侈。

  桌上有金樽。

  金樽有酒。

  酒是琥珀色、光泽柔润。

  这个人已经买下了这家客栈,只为住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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