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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厨神的诞生(下)

  做完鸡丁,我用另一个盘盖了起来,防止菜变凉了。然后又花了近四十分钟做酸辣土豆丝和其他的菜,对,没醋的酸辣土豆丝,因为也没有辣,所以我们客栈“正宗酸辣土豆丝”其实就是清炒土豆块,我也没法切成丝了。这碗清炒土豆块上桌后,大家竟然还争着吃,只有秋水默默拿出了珍藏的老干妈,往碗里扒了几勺子。

  我很能理解秋水的心情,作为两道著名的川菜,被我硬生生做成了四不像而且咸淡不均,我只能对秋水表示十分抱歉。一想到他拍桌子说的那句话,我就有种负罪感,不仅仅是对秋水的负罪,没有做出他想吃的辣味,也是对川菜的一种负罪,我内心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做不辣的川菜了,要做也得用二荆条!

  可惜我的誓言并没有改变什么,午饭吃完后,晚饭依旧没有给我买来稍微辣点的辣椒。我也只能用水果椒来做他们嘴里的“川菜”。因为刚来这边,我还没有话语权,只能用阿龙的习惯来做菜,幸好有可以做汤,这样泡点饭还是可以吃饱的。胖子吃的很多,而且似乎很懂烹饪,他在午饭时夹了个鸡丁吧唧了下嘴,然后道,你这鸡丁咸了,然后又吧唧了下土豆块,还是咸了。我很尴尬,看来当不成厨神了。

  阿黄边吃边道,这酸辣土豆丝真是好吃,比阿龙做的好多了,切得也比他细!厨神辛苦啦!

  看着姑娘那一脸笑容,我开始怀疑自己的世界观了,这土豆块切得比阿龙细,那我敢肯定阿龙是整个炒土豆的。也许人家姑娘只是不想揭穿我的拙劣厨艺,转而敷衍我而已。我只能回道,随便做的,你不觉得没酸辣吗?

  阿黄道,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好像没诶,好奇怪呀,不过烧出了土豆的原汁原味了。

  我竟然被她说服了,也开始咀嚼起那无味的大土豆块,突然发现真的是有种原味的感觉。我说道,原来真的是原味土豆!阿黄道,你看,虽然不是酸辣的,但是做出原味也不容易啦,反正比阿龙做的好吃,他做的菜硬邦邦的,咬都咬不动。

  我点了点头,俊杰则一直在吃鸡丁,嘴里一直说着,好吃,好吃。我吃完后就问道,今天要干点啥?

  华哥道,你今天先别做了,休息一天,明天和俊杰学一天。工作很轻松的但是每天都要做,厨神你能坚持半年吗?要是坚持不下去可得提前说啊,不然九月份后就很难招到义工了。

  我自信地说道,那当然可以坚持的,我来这边就是为了做毕业作品,有的吃有的住就行,然后每天给我点空闲时间拍照就好。

  华哥想了会,突然感觉哪儿不对劲,你来这拍照总有单反吧?我们可以给你推荐一些客栈的拍摄单子,一个房间你可以赚八十呢!反正你要待半年,这钱可以赚的呀!

  我的单反被卖了,现在当然没有相机,但是为了掩盖我的悲惨境况,我还是说道,我单反在包里呢,有空的时候我会去接这些单子,谢谢老板您啦!

  话说到这,我也有点后悔了,不该去卖单反的,它陪我从第一张相片到最后拍不动。整整四年的时间,我对它的感情不比对老朋友少。但现在为了买张车票来乌镇这寄人篱下,我不得不牺牲了它,也许以后我有钱了还可以买回来呢。因为我和买相机的回收商说好了,让他先不要拆了它,而是替我保存一段时间,以后我会用十倍的钱重新买回它。我不知道他能不能守信,也许我的相机它现在已经被拆的七零八落的,然后被掏空了心,换上了新的壳吧,想到这,我有点失落。

  傍晚时分,外面的天异常的蓝,街上水泥重铸的屋檐和各色的灯笼装点着这座小镇,西栅景区就在旁边的十字路口,进去一张票要一百二十元,我是没那钱去消费历史了。看着满大街的情侣成双成对,我的眼里却永远有一个城墙上湿漉漉的姑娘朝我微笑,挥之不去。

  今天是俊杰给我做义工培训的日子,所以我早早起了床,照例是他裸着全身走了过去洗澡,而我则趴在床上享受着四年来很少睡到的床。虽然是青旅式的六人间,但是床和被子都很蓬松温暖,因为开着空调所以整体环境特舒服。

  大学的四年,除了四人的宿舍,我基本都是在路上。整个中国,都几乎被我睡遍了,那些地方千奇百怪,有开往吉林的火车厕所里,广州街头的帐篷里,妈屿岛的龙王庙里,洱海的椅子上还有盐井的大货车里。在马鞍山那座城游荡的半年时间里,我有几个月睡网吧,有几个月睡烂棉被,就算是在杭州的干尸旅馆中,也是睡着那样干硬的床。

  旅途这客栈算是给了我最后的一个怀抱,我对于床已经渴望到沾到就睡会睡着。我躺着看到高大的俊杰背影在洗浴间里,他哼着低沉的调子,这一切似乎又回到刚上大学那会,室友们忙碌却又快乐的时光。等俊杰洗完,我也赶紧起床洗澡刷牙,然后穿好衣服去到大厅。

  八月的早晨相当热烈,太阳舒展着他火热的双臂拥抱着大地,几束亮白的阳光刺过玻璃穿过大厅,在地上投射出几个椭圆形。我烧了一壶水,将一包珍藏很久的咖啡倒在乳白色的杯子里,让热气腾腾的水划出个美丽的弧线,再加点牛奶,很快便泡好了一杯可口的卡布奇诺。我小心地端着这杯来之不易的热饮来到落地窗前的高脚椅上。我提了提脚,方才坐了上去,脚搭在第二根木头上。俊杰端了一杯白开水也坐到了第二个高脚椅上,我们两个便一起享受着晨光的沐浴。

  俊杰有把吉他,他正随意拨弹着那几根彩色的弦。落地窗前的木台上放着一本打印的曲谱,我瞟了一眼,什么布鲁斯的,全是英文,应该是讲吉他的。我很好奇,我是对所有会弹吉他的人都很好奇,这应该是起源于我年幼时对吉他的膜拜,这是一个神奇的乐器,几乎流行乐里都有它的调子,特别是摇滚乐里的电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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