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立法(一)
“一二一,一二一。”
一队队士兵如同潮水般从营房的各个角落涌出,他们的步伐勉强称得上整齐。守备团下辖的三个营,共计两千余名士兵,在午后的阳光下迅速集结。
“立定。”
四周的城墙、校场上站满了身穿灰色军服的士兵,形成了一片壮观的灰色海洋。
五台重机枪、七门虎蹲炮被摆在队伍最前面一字排开。
嘚嘚嘚……
陈瑞骑着马赶到这里,如今的他已经升任少校,马屁股后面还跟着一队带袖章的宪兵。
大明朝的军衔共有十三级。
最低级的新兵是单一银色横杠,位于肩章底部,象征初入军营,基础训练的开始。经过一定训练,军事技能有所提升后,肩章上的银色横杠将增加到两条。
第三级是军士,一条银色细杠加一颗银色五角星,五角星位于横杠上方,标志着从士兵向军官辅助角色的转变。
之后是军士长,肩章有两条银色横杠,上方有一颗较大的银色五角星,对应小旗官。
从第五级开始就能称得上军官,少尉的肩章采用银色底板,一条金色细杠贯穿中央,金色五角星位于正中。
第六级是中尉,银色底板上,仍是一条金色细杠贯穿中央,两端各有一颗金色五角星,对应哨官。
第七级是上尉,在指挥岗位上的进一步成长后,五角星增至三颗,百户、把总皆领此衔。
第八级,少校的肩章继续采用银色底板,两条金色细杠交叉成“X”形,中心镶嵌一颗金色五角星,周围环绕银色麦穗,代表进入中级军官行列,对应营兵系统中的千总。
第九级是中校,三条金色细杠平行排列,中央有一颗较大的金色五角星,麦穗环绕更加华丽,象征更高的军事素养和领导能力,卫所系统中对应千户、指挥同知,以及营兵中的游击。
第十级上校肩上的五角星增至两颗,其余不变,一般对应指挥使级与营兵的参将级。
第十一级为少将,金色底板上,中央为一颗大金色五角星,五角星周围环绕着精细的金色橄榄枝和银色麦穗,各镇守、分守总兵与都指挥使一般为少将。
中将的两颗大金色五角星并排,周围是更加复杂的金色橄榄枝和麦穗图案,表示在军事领域的卓越成就和极高地位,有些总督、镇守总兵以及五府都督、佥事挂此军衔。
第十三级是上将,三颗大金色五角星呈三角形排列,除了金色橄榄枝和麦穗图案外,底部还有红色绶带穿过。作为大明军队的最高军衔,没有对应官职,但晋升上将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在任或担任过兵部尚书,例如当下督师辽东的洪承畴。
而陈瑞升职的原因是数日前上交的那份报告,其中不止交代了何绍九谋反的详细经过,更有陈瑞对当前局势的分析。
他在信中表达了对李自成崛起的担忧,以及渴望知府大人、指挥使大人能够亲自率兵坐镇前线,与李自成决一死战的强烈情感。
但两位大人果断拒绝了陈瑞的提议。
三天前,内乡侯石闯在陈瑞的授意下又书信一封送往南阳,前者在信中将陈瑞描写成一个满腔热血但又鲁莽傲慢的愣头青。
于是南阳的回信来了,上司们对陈瑞极尽夸奖,称他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将才,还说内乡有陈瑞这样的虎将镇守必是万无一失。
只是大人们个个日理万机,实在抽不出时间观看陈瑞大破李自成的场景,想想还有些遗憾。
但为了方便陈瑞统筹全局,特地晋升陈瑞为少校试千户,主管内乡所有兵马。
正式升任千户需要得到都指挥使司批准。
春风得意的陈瑞骑乘着他那匹高大健壮的战马,缓缓行进在队列之前,并未急于下马,而是以一种威严而又不失亲和的姿态,细细巡视着这支由两千余名士兵组成的队伍。
“长官好!”
两千多人的声音汇聚成一股洪流,响彻云霄,差点惊了陈瑞的坐骑。
引得两名军官争着上前牵马。
陈瑞摆摆手,自马上一跃而下,快步走到点兵台上。
点兵台上,一张宽大的座椅已经稳稳当当地摆放好,上面铺着柔软的毛皮坐垫,陈瑞优雅地坐下,扫视着台下的每一名士兵。
大会正式开始。
宪兵队长陈保玉捧着一本册子大声吼道:
“现在宣读委员会军务总纲,此纲适用于内乡防务委员会下属所有部队。”
台下的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所有人都屏息以待。
“第一条,所有士兵均需无条件服从直接上级军官的命令,不得违抗、质疑或拖延执行。”
“第二条,上级的权威不容侵犯,士兵及下级军官应对上级军官保持尊敬和服从的态度,无论在任何场合下均不得顶撞或侮辱上级。”
“第三条,全军实行严格的军事纪律,任何违反军规军纪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惩处,包括但不限于体罚、降级、禁闭甚至死刑。”
“第四条,全军采用严格的报告与请示制度,凡遇军事行动,下级军官及士兵需向上级军官汇报工作,遇到重大事项必须立即请示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行动。”
“第五条,士兵有接受教育的义务,必须依照命令参加委员会组织的文化培训班。”
“第六条,军官享有特定的生活与工作特权,包括但不限于优先配给、更舒适的住宿条件、专属的餐饮服务等。”
“第七条,为加强军官的领导力与决策能力,委员会将对各级军官进行不定期的培训,各部队见不定期举行演习以积累实战经验,确保各级军官具备指挥作战和管理部队的能力。”
“第八条,由教导队对军官的指挥与决策进行必要的监督与评估,确保军官权力的正确行使。”
“第九条,允许士兵在遭受不公待遇或军官滥用职权时向军法处提出申诉,保障士兵的基本权益。”
“第十条,委员会最高长官的命令高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