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历史军事 大明王朝:我发现了新大陆

第67章 日不落的军队

  “你说,有人企图挑战我日不落帝国的权威?嗯······那就出兵吧,将那些狂妄的老鼠全都咬死······交给卡洛斯去办,开欢庆会前别找我,我累了。”

  一座宏伟的城堡中,发出了一道命令。

  之后,城门大开,源源不断的全副武装的骑兵从城门中秩序走出,从日出走到日落,似乎永远都没有尽头。

  七日后,数百里外的卡洛斯王子接到统兵的王诏。

  在大军到来的时候,他没有出现。

  大军就在城外扎营,修整。

  次日,王子的马车出现在军营前方,由一名贴身侍从传达他的旨意。

  “全军开拔!”

  随后,军营以比建造更快的速度被拆解。

  大军出发了。

  他们的速度不快,好似闲庭信步,慢慢的随着马车的速度行进。

  他们知道,王子的身体不好,马车跑快了很颠簸,可能会把这位身娇体弱的王子颠死。

  传闻中,卡洛斯王子身体很差,因为父母近亲结婚的缘故,身上有多种遗传病,而且是个五岁断奶,十岁才学会走路的智障。被这样一个傻子领导,本该不忿,让这样的人继承王位,是帝国的悲哀。

  但他们并不这么认为,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皇室的荒唐,也习惯了被弱智领导。

  为了照顾这位柔弱的王子,他们行军的速度很慢,每天可能连一百公里都走不到,并不比人走的速度快。因为这位王子即便在如此慢的行军速度下,还要经常休息。

  大军出发已经十天了。

  他们一直也没有见到过这位王子,因为他的吃喝拉撒都在那辆豪华马车里,他似乎连外界的风都怕。

  哦,真是一位柔弱的王子,他虚弱的就像摇摇欲坠的帝国。

  同样总爱摇来摇去的,还有那辆马车。

  他随行竟然带了女人,每天那车子都要摇来摇去。

  呵,他们真担心他们这位弱不禁风的王子,会不会死在马车里。

  就算死,也希望他能回去后再死,不然他们都会被追究责任。

  十天后的一个清晨,双方的探马接触了,他们负责打探消息的军卒骑着快马赶回来,告诉他们,在五十里外遭遇了敌军。

  这个距离,已经很近了,全速奔赴的话,可能一个小时就能接触,战斗就将展开。如果双向奔赴,时间会提前更多。

  但他们的王子,他们的名义统帅,经不起那样的折腾。

  “原地扎营!”

  所以,他们选择原地扎营,守株待兔。

  他们可能不知道这个成语,但翻译过来,应该是这个意思。

  既然双方已经接触,既然对方的目的是征伐,那对方,一定会在发现他们的时候,全力行军。

  既然如此,他们就等着就好,等到疲惫的军队撞上他们已经修整完毕的状态最好的强军。

  这将是一次压倒性的胜利,甚至不会对他那久殊战场的内心带来多少起伏和波澜,就像打败那些弱小的野蛮部落一样。

  在他们眼中,所谓的敌人,也不过就是人数多一些的野人而已。

  而原始的野蛮,根本不可能撼动他们强大的军队,一丝都不可能。

  他见识过那些野蛮,也见识过人数不少的野蛮部落,但在那些家伙,甚至都接不住三次冲锋。他们无知到,竟然敢顶着枪口冲过来。

  呵呵,他们都死在了枪火之下。

  正当这支军队的首领,幻想着那场他认为不会让他心潮澎湃,但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战斗的时候,王子的贴身侍从,带来了王子的旨意。

  “热。”

  只有这一个字。

  首领抬头望天,今天的太阳很毒,他们确实是在一片平原上。

  四周,都是丛林。

  这里,是一个伏击的好地点,但却是一个被伏击的好地点,因为他们的视野都会暴露在敌人鹰隼般的双目之下,而敌人却可以躲在丛林中,用他们那野蛮的弓箭和石头,对他们进行骚扰。

  按没什么用,但很烦。而且,他不希望被那样不开化的野蛮当做活靶子。如果不能三个冲锋内击垮对方,在日落前获胜,但凡将战斗持续到第二天,都是一种耻辱。

  他望了望,随后看向了远处的一片密林,他点头微笑,显然很满意那个地方。在他看来,那是天然的庇护所,天然的屏障,他的军队可以在里面架好了枪,等着敌人从令一片林子中来到这片空地,然后被他们当做活靶子。

  “进丛林!”他喊道,并带头走了进去。

  其他人紧随其后。

  他还吩咐一队轻骑兵先赶过去,把敌人引到这个包围圈里,让敌人冲到这个空地上,当他们的活靶子。到时候,他们可以比谁射杀的猎物更多。

  首领也感觉有些热,他解开了衣领,他骑在马上,吃着手下兵卒采来的水果,四下巡视。

  他看到了黄色,他皱起眉头,那是让他讨厌的颜色。

  他招招手,自己的副将凑了过来。

  “让那些野蛮到外围警戒,他们藤甲上的桐油味儿让我恶心。”

  副将下去安排了,很快,在队伍不同的地方,都有穿着藤甲的土人士兵开始迁移。

  他们的目光呆滞,麻木,也没有思考为何要这样做,为何要走,只是呆板的执行着命令,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他们知道,自己只是炮灰,是这些人的挡箭牌,他们唯一的作用,就是挡在最前面,替这些侵犯他们家园,奴役他们的白人挡下伤害。

  是的,毕竟那些穿着干净衣服的家伙,总比他们这样穿着藤甲的脏兮兮的野蛮的命来的金贵。这恶心的桐油味儿,被太阳晒过之后更难闻了,简直让人想吐。

  他们让他们走远一些?

  挺好,正好他们也想离他们远一些。

  很快,首领的目光中终于没有那些让他不喜欢的野蛮了。他看着自己这支干净的队伍,欣慰的笑了,嗯,这才是文明人的军队呢。

  为了不被敌人发现,他们没有升火,虽然看不起敌人,但他还是希望用一个伏击来打下一个伤亡极小的大胜仗,这是可以记载到史书上的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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