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回到1978年,我从养猪开始

第36章 诗人重阳 下

  “门当户对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我觉得,有些事情,是可以改变的,既然我们已经结婚了,那我必须尊重婚姻法!”

  王初夏是一个很执拗的人。

  执拗的有时候,没有道理的那种。

  “婚姻不会因为一个人的知识底蕴,眼界,能力所改变,十年修来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我觉得,人是可以改变的,共同话题,是可以创造的!”

  王初夏打开信封,开始看起来了赵东阳给她写的信。

  此时此刻。

  她很自信。

  自信能改变赵东阳,自信能维持这一段婚姻。

  “改变一个人太难了,到时候是你改变他,还是他改变你呢?”大姐陶玉莲看着王初夏,问。

  “都可以!”

  王初夏的心思,开始投入在了这一份信之中。

  信的前半段。

  她看的有些糊涂。

  赵东阳是那种文绉绉的人吗?

  从第三段开始,她又忍不住笑了起来,这才是赵东阳,至于那些嘘寒问暖,她并没有觉得唠叨,而是有一种安全感,一种很踏实的感觉。

  被人惦记着。

  那是一种非常非常舒服的感觉。

  最后……

  她的眼眶有些润。

  “双栀船!”

  她轻声的念出来了:“雾打湿了我的双翼,可风却不容我再迟疑。

  岸啊,心爱的岸……”

  她的声音不大,但是却在宿舍响亮起来。

  “初夏,你念什么?”

  大姐二姐,都忍不住走了过来,开始围观起来了。

  那文字是带有震撼的。

  让她们都沉浸在其中。

  “明天,我们将在……不怕天涯海角,

  岂在朝朝夕夕。

  你在我的航程上,

  我在你的视线里!”

  她们宿舍,都是读新闻系的,新闻系出来的,都是中文才女,身上或多或少,都带有几分文青病。

  诗。

  那是感情最复杂也是最直观的一种文字方式。

  是无数人喜爱和向往的文体。

  可诗是有门槛的。

  写小说很多人都可以写,但是写诗,没有一点文学底蕴的人,是不敢下笔的。

  这首诗?

  在她们的文学素养的朗读和观摩之下,她们顿时有一种感觉,自己都无法去评价。

  “这是你丈夫写给你的?”陶玉莲目瞪口呆的看着王初夏。

  “这字差了点,可这文采……”

  司徒慧也扶正了自己的眼镜,看着这首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敬佩。

  “乍一听的感觉,有点好像女孩子写出来的,很少有男子能写出感情如此之细腻的现代诗来!”

  陶玉莲看着王初夏:“初夏,不会是你写的吧?”

  “大姐,我有病啊,我写的诗,再让他写给我的信之中,写在里面……”王初夏翻白眼,她小心翼翼的信笺放下来,然后拿出另外一张信笺,重新在上面,临摹了一次。

  这艘《双栀船》她很喜欢。

  非常非常喜欢。

  不仅仅是赵东阳的才华。

  更多的是赵东阳在这首诗里面,表达出来的一种感情,那是正中她的心坎之上。

  你在我的航向上!

  我在你的视线里!

  多么真挚的一种表白。

  她从来没有怀疑过赵东阳喜欢自己,那是能感觉到的,可以前,她总感觉,差点什么,可能就是表达吧。

  他能表达出来。

  她很高兴。

  “你这丈夫,有点东西啊!”陶玉莲苦涩的笑了笑,她刚才还说,两人没有什么共同话题,现在看来,人家写信都腻腻歪歪的,还真是自己多管闲事了。

  “他这么有才,为什么不考大学啊?”司徒慧问。

  “考了,没考上!”

  王初夏仔细的读着这首诗,细细的品味着。

  “这水平,还考不上!”

  “正常,会写诗的人,未必能考得上大学,才华是才华,高考是高考,独木桥的高考,不知道要压死多少人啊!”大姐陶玉莲感概的说道。

  一首诗,让宿舍大姐二姐改变了对小妹王初夏身在农村里面的那个农民丈夫固有的印象。

  “下午了,要去上课了!”

  王初夏看看时间,先把赵东阳的信给藏起来,至于自己临摹的双栀船,就留在桌子上,夹在了一本书里,火急火燎的去上课了。

  傍晚,一个高马尾的姑娘回到宿舍。

  作为宿舍的老五,罗冰雁的年纪不过二十二,算上年轻漂亮,能考上燕大新闻系,更是在家乡有才女之称,但是进了燕大,和王初夏同一个宿舍,倒是压力巨大。

  宿舍没多少矛盾。

  但是好胜之心,还是有的。

  她就暗地里面憋着劲,和王初夏一较高低,比如积极的进入学生会,还参加了诗社,只是名气不小,却比不上王初夏已经敢投稿人民日报了。

  她收拾了一下,拿起水壶,打算去打点热水,一转身,不小心把一本书给撞在地面上了,她赶紧捡起来。

  书里面,掉下一张纸。

  这纸……

  “双栀船!”

  罗冰雁认得这上面的字,太熟悉不过了。

  “好才华!”

  罗冰雁细细的读着每一句,这感觉,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

  她顿时有些黯然失色。

  一心想要比一个高低,却不曾想……

  翌日。

  罗冰雁参加了诗社的活动,一群才华横溢之人,高谈阔论,有人在朗读自己写的诗,鲜少能让人震撼的,燕大的人,水平都不差。

  可诗,需要的是真正的才华。

  今日的诗社活动,还邀请了《今天》诗刊的创始人,现代诗人,北岛来参加。

  朦胧诗的概念,其实才刚刚出现的。

  现代诗之中,朦胧派,若影若现。

  但是北岛,的确在现代诗人界,特别是燕京,校友名声,他刚刚和好友芒克等人,创建了《今天》的这本文学杂志,以诗为核心,刊登各路诗人的诗句。

  可他是野路子,对燕大这种科班生,还是有些看不起来的。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文人,其实相对于武人,更有一种好强斗勇之心。

  在北岛的压迫之下。

  燕大想要找回面子。

  罗冰雁直接把她认为是王初夏写出来的《双栀船》,一时之间,震惊全场,北岛更是出面邀请,希望《双栀船》的作者,能去《今天》期刊交流一下。

  王初夏在燕大校园,直接一炮而红……

  从下午开始,王初夏就感觉,很多人看自己的眼神不一样,还有人非常热情的来找自己打招呼。

  回到宿舍之后。

  才知道,罗冰雁把赵东阳的事,给宣扬出去了。

  晚上宿舍姐妹齐聚一堂。

  罗冰雁自知闯祸了:“我看那是你的字,以为是你写的,而且这意境,这感觉,就是一个女子的诗句啊,我不知道那是你丈夫写给你的!”

  “现在还能澄清吗?”王初夏问。

  “恐怕难,这事情已经议论开了,人只会相信,自己看到了,三人成虎,一天时间,校园里面,就已经传遍了,如果说,这诗句,现在说,不是你写的,是一个农民男人写的,没有人相信啊,到时候大家就要猜测你的用意了!”

  大姐陶玉莲摇摇头。

  “初夏,你是不知道,多少人惦记你,到时候把你丈夫给牵涉进来了,不见得是好事情啊!”二姐司徒慧也提醒说道。

  老三老四,一个高个子姑娘,一个胖姑娘,高个子的叫杨高萍,是一个西北姑娘,而胖姑娘,来自南诏,叫马红豆。

  两人也是新闻系的,她们提醒王初夏:“初夏,我们是做新闻的,你要知道,新闻最容易被猜测了,到时候你澄清未必是真,制造话题反而变成真了,居心叵测的话,老师给我们的印象,就要差了!”

  “难道没办法了!”王初夏皱眉。

  “我有一个小办法!”

  罗冰雁怯生生的举手。

  “说!”

  “不能小闹,可以大闹,直接把这诗刊登出来了,最好是能全国都看到的报纸杂志报刊什么的,再取一个笔名,到时候就不是咱们燕大校园的事情了!”

  “可以啊!”王初夏目光灼灼,看着罗冰雁,道:“没想到,五姐还是有点急智的!”

  这个办法好。

  一石好几鸟。

  比如王家那些看不起她丈夫的人,到时候把杂志一甩,给他们打一下脸,也是好事。

  “一般般!”

  “那选怎么杂志?”

  这是一个问题。

  “燕京文艺!”罗冰雁急忙说道:“目前来说,最有影响力,也是最多文人去看的……咱们妹夫的这个水平,也不怕燕京文艺看不上!”

  现在是七八年,四大刊都是将现未现,而燕京文艺,已经横行多年了,即使特殊的时期,停刊几年,七一年就复刊了,改名燕京新文艺,七三年,又改回了燕京文艺了。

  “不能直接用名字,用一个笔名!”

  王初夏想了想,在信笺上,写下了两个字。

  重阳。

  燕京文艺接稿,水平一幕了然,很快就通过了,还刊登在了最前面,发行之后,就多了一个诗人重阳。

  而在燕大校园里面。

  大家也好奇。

  这个重阳是谁。

  有人说是王初夏。

  但是王初夏直接否认。

  很多谣言就不攻自破了。

  但是诗人重阳,倒是名声开始越来越响亮起来了,毕竟《双栀船》这首诗的水平也太高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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