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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路遇酒肆武道高手

  离了荒山坟区回到了破木屋中,林庆先将酒壶备水挂于腰间随身携带,又行至屋外摘取十枚硕果应付路程吃食。

  说是准备,其实也就这两样,毕竟久居荒山中条件称得上穷酸,便是想也无更多物件需要收拾。

  就绪后林庆便领着狗粮外出,走过已然轻车熟路的山道,一路远行。

  ……

  要去往大湖村,初始还是原先离开荒山坟区的山路土石小道,好在几日无雨又逢天干气躁太阳凶狠,每日白天暴晒得令人闷热难耐,这对林庆反倒是好事。

  他感知不到冷暖,自是不觉得难受,而且脚踏土地被烈日晒得干燥僵硬,也能更好保护他的破薄布鞋,不会沾染土泥污秽,否则要想清理又得一番麻烦。

  而行了近乎三个时辰,太阳低垂,过了最猛烈的时刻,渐有些许温凉之感。

  林庆已经走过去往桃花乡的岔路口,今日倒是无运,没有遇到能稍微捎他一程的过客。

  抬眼望了望天,日光不算刺眼,睁眼直视还能清晰分辨出太阳的轮廓。

  林庆哑然,“没了知觉,竟连身体本能都没了么?”

  若有知觉,直视大日必是双眼泪流不止,阳光扎得双目难展,可他瞪眼视日也无半点不适。

  不仅如此,明明沿途行走大路,又无树荫遮蔽,走足三个时辰,也被暴晒三个时辰,可他一抹脸面,又复抹胸口,手掌干燥依旧不见半点汗珠。

  这身体机能的消尽比他所想还要恐怖,连身躯本能都被抹灭了。

  汪!

  底下狗粮轻唤,林庆收回心神微微颔首,“确实是时候补点水了。”

  虽是不流汗、不觉渴,可这般没知觉的身躯,一切只能纯靠自觉,他可不想行至途中因饿渴而亡。

  故此早有交代狗粮,一日三果,每时辰补一次水,避免这幅身躯出现问题。

  顿了顿后,他拿出挂在腰间的酒壶,倾倒一手掌的水流份量,递与狗粮舔舐解渴。

  狗粮显然无奈,狗脸满是嫌弃,饮着这满是酒味的水源。

  喂完狗粮,林庆端起酒壶饮上一口,又垫了垫,只觉壶中水量已所剩不多,于是道,“得寻个地方补充点水源,不然第二日赶路可就麻烦了。”

  可惜沿途他还未见有村落,否则讨要一些干净水源,寻个地域落脚过夜倒也不错。

  重新塞上酒壶挂在腰间,林庆继续赶路,又复行大半时辰,已至傍晚时分,远远看到路边有一小木棚,横列不少酒坛,未见招牌却高挂三碗不过岭的旗号。

  时至傍晚临近夜深,路边酒肆只供吃食,并无客房提供,自然所剩客人不多,几乎散尽了。

  林庆来至跟前,酒肆所摆放着的五六套桌椅,只剩一位食客极为过瘾地饮酒食肉,看得林庆都不免心痒难耐。

  可后又只能泄气哀叹,莫说囊中羞涩没钱消费,便是有钱银,凭他此般所恢复的味觉,喝酒吃肉滋味不比外面啃树皮要舒服。

  一位小二见有客来访,展露笑颜快步靠来,见林庆穿着眉头先是一皱,这打着各种补丁又是粗布麻衣,比镇中乞丐好不了半点。

  可细细再看林庆本人,觉得不俗的同时又感一股恬然高贵,比他这辈子所见任何人都更像书中所言状元少年郎。

  当下不敢怠慢,驻足行礼后歉意开口,“客人,本店已要打烊了,明日请再来吧。”

  林庆倒是好奇,“时间不还尚早么?”

  便是临近镇中有宵禁,店家需赶回镇中,此般时辰还早着呢。

  小二如实开口,“公子有所不知,这片路段名唤狼牙岭,有狼群夜深而出,最爱群而食人,已有数十人亡于狼口。”

  “官府出了告示,不日便有武者前来剿灭,在此前临近入夜,万万不能在此处逗留。”

  “原来如此。那三碗不过岭,是否酒烈饮三碗便再无过岭之能?倒是一番吸引人的好招牌。”

  不同一片世界,出现同一样的标语,林庆倒有几分忍俊不禁、几分新鲜。

  这般说来,店家挂上三碗不过岭自是宣传自家酒食,又附有警告宣传之意,倒与那打虎武松的故事异曲同工。

  “公子大才!”

  小二讪讪笑笑,这是店家想的手段,招牌一响酒肆生意着实好了不少,虽说烈酒质量在线,可客量却是招牌引来的。

  不过初来乍到的客人,还需他细细讲解一番,方知其意,少有公子能一眼识破。

  钦佩之余,小二不忘问上一句,“虽说打烊,不过这酒公子可要买上一些带回去喝?”

  林庆摇摇头回绝,拱手行一礼,“这便不用了,我来此只求能要一些饮水。”

  “这容易这容易,公子稍许片刻,我给你拎一壶水出来。”

  小二热络招呼一声,也不嫌弃林庆消费,相反能与这般风度翩翩公子言语一二,他倍感荣幸。

  等他走入酒肆后厨后,林庆耐心驻足等着。

  还未有几息功夫,酒肆仅剩一桌的客人,突然“哐当”一声放下酒碗,大声唤一句,“再来五碗!”

  他的桌前已堆叠近乎二十酒碗,这酒肆说三碗不过岭,可到头来还是噱头,并不限制饮酒碗数。

  “来了来了,客人海量呀。”

  小二提着水壶出来,向那桌客人奉承一句,后将林庆迎到另一桌,“公子你就在此饮水,喝不完装走也成,可这水壶要留下,免得店家训我。”

  林庆颔首应声,“这是自然,麻烦你了。”

  “许些小事,不值一提。”

  小二离了林庆,便忙活倒酒,林庆则老实坐在椅上,饮了几碗水,又喂跟在脚下的狗粮几大碗,方才将水壶中的水装入自己随身而带着的酒壶之中。

  一侧酒桌,刚刚才上的五碗酒又入了大汉的肚中,他还不满,“什么狗蛋酒水无滋无味,还说什么三碗不过岭……我再喝三十碗都无碍!”

  小二汗颜,连声解释,“这……客人海量,非酒不烈。”

  “哼,还想屠狼之前过过酒瘾,真合该砸你们招牌。”

  桌旁竖靠着一柄金刚铁杵,大汉气血旺盛,狂饮几十碗酒不见丝毫醉态,双目逼人有神。又耳闻其言屠狼之语,显然他正是被当地官府请来消去狼灾的武道高手。

  对功力深厚高手而言,便是狂饮几十坛许些平常人所言烈酒,真如饮水一般。

  只是几句抱怨,他并无动手之意,目光却悠悠然落在林庆身上,准备而言该是林庆腰间酒壶之上。

  “这位小兄出门自备一壶酒?可否予我一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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