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时总是让人很无奈,就如一个调皮的小孩,你想要这样,他偏要那样,有时在你还不知道的时候,还会突如其来的被捉弄你一番。芷青的童年似乎就是从父母双双下岗后就宣告结束了。所有的无忧无虑、自由自在都成为了过去,从前从未在意的小事,有时竟也会令她敏感伤心郁闷。
原本说好的要一起呆在镇上上中学的承诺,与家庭的变故而言,实在是太渺小了。况且芷青自己也根本无法做主。父母回了乡下老家后经过慎重的商议,还是决定送她去城里读书,尽管开销会比镇上多许多。但是为了芷青的将来,他们愿意现在多吃些苦,供她上更好的学,支持她走更远的路。这在农村,对于一个女孩而言,是莫大的偏爱与宠溺。
芷青知道自己去城里的求学机会来之不易,且需要花费家里很多的钱。而父母此时已经没有了固定收入,马上她的弟弟或妹妹就要出世,家里的情况真的有些令人担心。
但老夏总是乐呵呵地让她别管这些,只管好好读书就行,即便是她读到华盛顿,砸锅卖铁家里也会支持她——说这话时老夏总是调侃似朝她笑着,但眼神里却透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定,每个字都是掷地有声。父母对她的爱从未说出过口,但很多事上,芷青都能深切感受得到他们对她的偏爱。尽管她小时顽皮,但上学聪慧。父母在亲朋好友的宴会上从不吝啬对她的各种表扬,从不在意她是一个女孩。在农村男尊女卑的思想依然根深蒂固,很多人家对女孩子读书很是不以为然,认为女儿就是赔钱货,最后是要嫁出去的,不值得花那么多金钱和时间去培养,再会读书也没什么用。再说很多人依然不相信女孩会比男孩聪明,即便小时聪明,大了便一定考不过男孩。这也是芷青最厌恶这些人之处,所以从小她便处处以胜过男孩为荣,谁说女子不如男,她偏要做一个样样胜过男孩的女子。即便是打架,村上同龄的男孩子也一个都不是她对手,她也从不使用女孩子的小伎俩,和他们打架,她最喜欢的就是上前给对方一勾脚,反手将其摔地上,对方就哇哇大哭了。所以村上的孩子都为她马首是瞻。也是这种在乡下练就的泼辣,使得她以后遇到任何问题,都能毫不回避,正面突破。
现在,她再没有心思管其他了,只有一门心思地扑在学习上。且进入初中,主要课程从语文和数学增加了外语、物理、化学、政治。这些都是新的挑战。而城里的孩子起点也比她高,她不能掉以轻心。
毕业典礼那天,芷青是独自一人去小学拿毕业证和优秀三好学生的奖状和奖品的。本想结束后找小婵和霍钰告个别的,结果其他年级的早就放假了,她从家属区其他孩子那听说,他们也随父母回了天水镇。于是,只得一个人骑上自行车回了乡下。
暑假虽然有两个月假期,但是由于要准备初中的入学事宜,芷青变得很忙碌。跟着老夏去城里的学校见老师,递交各种材料,等候通知。到八月中旬时,第三中学的回复通知终于来了,而且还分在了三中最好的“好班”。老夏特别得意,有女如此,家有荣光的感觉。晚上还让芷青娘炒了几个好菜,喝了一点小酒。
芷青报完到以后,拿回了许多中学的暑假作业,并开始着手准备预习课程。最让她不安的,就是英语。城里孩子可能小学就已经接触过或学习过了。可她从未接触过,连英语的几个字母都不清楚,更不要说口语了。她很焦虑,问了很多上过初中的村里的孩子,并借了他们的英语书回来自己看。有的书上有一些对话,有人在对话下边标注上中文。怪里怪气的,譬如什么“山沟里飞来麻雀”,“狗的毛领”,“狗的衣服领”,“狗的阿福特弱”……她越看越迷糊,难道英文没有中文的拼音字母表么,没有发音的规则之类吗?她觉得这些标注完全没有规律可循,脑子里一团浆糊。她去外婆家玩时遇到学习很好的朗文哥哥,便向他请教。朗文是外婆村上一个拐了十八道弯的表姨妈的孩子,在读重点高中,成绩很好,人也极稳重,很受村上人的喜爱。
她拿出自己借的课本,指着那些中文标注,认真又迷惑的问:“朗文哥哥,你看,英语是要这样标注着读的吗?他们说这样学会很容易!”不等他回答,她又迫不及待地发表自己地想法,“可是,为什么狗的毛领和狗的衣服领不一样呢?不是差不多地意思么?”
史朗文看着这些奇怪荒诞的句子,忍不住笑起来,露出很好看的牙齿。
“你笑什么呀?”芷青更加迷惑了。
“你不要学他们,这样是学不好英语的!”朗文哥哥收起笑容,拍了拍她的头。
“哎呀,不要老拍人家头!”芷青不高兴的打掉他的手,“打头会变笨的,好吧!”
“行,那你还想知道怎么学英语吗?”朗文笑着问她。
“想啊想啊,你快说!”
“那你就跟我来吧!”朗文朝她招招手,“去我家,我给你找一下初中的课本和磁带吧!”
“还有磁带,要磁带干嘛?”芷青一听高兴得立马跳起来跟上了。
史朗文家住在村中一条小河旁,门前有棵很粗的大柳树,此刻正柳丝茂盛。他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平日他奶奶也就是芷青的表姨婆婆和他一起生活。表姨婆婆是大队的幼儿园老师退休,最喜欢芷青。每次看见她都开心的合不拢嘴。
“表姨婆婆呢?她在家吗?”
“在家呢!”朗文笑吟吟地看着她回答,“她看见你来,肯定又要去买肉,留你吃晚饭咯!”
“嘿嘿嘿,你也正好沾光了,对吧?”
果然,表姨婆婆一看见芷青,就一把上前拉住她的手,“哎哟,婆老小长成大姑娘啦!”朗文听了在旁捂嘴直笑。
“嘿嘿嘿,姨婆婆好!”芷青只好尴尬地笑几声,“婆老小”是当地方言意思是假小子。由于芷青小时候在外婆家和男孩一样淘气,因为满村到处玩儿,村里人就给她起了个这样的外号。
“姨婆婆您身体最近还好伐?”
“好,好着呢!”表姨婆婆拉着她越发看得喜滋滋,“你好久没来姨婆婆这玩啦,我这就去六斤聋子那去买一刀肉,晚上就在这吃啊,我去和你婆婆说一声啊!”
芷青鼓着腮帮子,斜了一眼笑得更欢的朗文,无奈的点点头,“噢,好的,谢谢姨婆婆!”
“哎哟,现在怎么变得这么懂事了!好乖,来,吃糖!”姨婆婆像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绿色彩纸包着的水果糖。朗文更加笑得憋不住了。
“姨婆婆,我去跟朗文哥哥请教问题了,就不吃糖了!”芷青赶紧摆摆手,推着朗文往家里走。
“噢,好好,你们学习,我去买肉,顺便去你外婆那说一声,啊!”
芷青连忙点头,“您慢走!”
“乖啦!”姨婆婆提着竹篮子,满脸笑意的走了。
芷青跟着朗文走进了他的房间,这是一间靠北的房间,后窗正对着河塘,窗口是一张堆满整整齐齐一排书的原木色地旧书桌,透过窗正好能看见柳丝轻拂的河面。在书桌旁还有一个橱柜,里面也摆满了各样的书,橱柜上面的墙上贴满了各种奖状。橱柜的玻璃框里,还有一张芷青小时候和他站在大柳树下拍的黑白照,怎么看都像是兄弟俩,芷青那时候剪着短短的头发,穿着短袖和西装短裤,比她高一头的朗文也是一样打扮,俩人像黑人似的似乎只有咧嘴笑得牙齿是洁白的。这还是有一年夏天朗文妈妈从广州回来时,给他们拍的。
“哈哈哈,朗文哥哥,你还有这张照片?”芷青指着黑不溜秋的自己忍不住大笑起来。
“嗯,你的光辉形象,不得好好留着!”他也跟着笑起来,芷青在房间的各个有书的地方到处搜索书的时候,朗文已经从床底的一个纸盒子里找出了初中英语教材和一盒磁带。
“可是,你这教材和我们的不太一样哎!”芷青拿过书检视了一遍。
“没关系,你只要知道英语的基本学习法,什么教材都一样!”
“噢!那你给我说说这英语的基本学习法是什么?”
“我的方法是多听多读多写,首先你得把音标学会了,然后每一单元的磁带跟着反复听,读,背下来,基本上就没有问题了,千万不要像别人那样乱标注中文,不仅读的不标准,还会容易搞混了,知道吧?”
“噢,听你这么一讲,我真是豁然开朗!不愧是史家村未来的大学生!”芷青说完还不忘竖起大拇指,笑嘻嘻的。
朗文又在她头上用书轻轻拍了一下,“不要嬉皮笑脸的了,来,我先教你读一下字母吧!”
“又打我头!”芷青虽心有不悦,斜了他一眼,摸摸脑袋,还是乖乖地坐到书桌前,认真听他讲,毕竟此刻学习对于她来说是头等大事,被打头的小委屈就暂且搁置吧。
小时候,芷青可从不吃亏,谁打她一下,她必要打回去。有一次,她和朗文一起坐在门前的长条木桌上纳凉,不知怎么又闹起来,芷青一脚就将朗文踹地下去了,气得他站起来捏着小拳头就要打她,他奶奶赶紧上来拉住他说,“哎呀,她是妹妹,比你小,你是哥哥要让着她,可不能真打呀!”小朗文只得乖乖收起拳头,但还是气得好几天不理她。后来渐渐大了,俩人才不打架了。
在外婆家呆了一两个礼拜,芷青终于要回家了。走的时候,她去姨婆婆家告别,顺便把朗文的随身听和磁带都还给他。朗文正坐在一张木椅上在房间里看书。
“朗文哥哥,我来啦!还你东西!”芷青说着便冲进来,“谢谢啦,我大概已经把音标和一些单词都记住了,这个随身听真好用,我回去也让我爸给我买一个!”
朗文接过书和磁带,看着芷青兴高采烈的,“唔,书和磁带还有随身听你先带回去,等你买了新的再还就行了,我还有一个新的随身听!”
“啊?真的吗?”芷青开心的直跳,“那我就不客气啦!等我买了新的下次来再还你!那我走啦!”
朗文拿出一个和英语磁带一般大小的磁带给芷青,“这个是我妈上月回来带给我的,说是最近流行的歌曲,我不喜欢听这些,这个给你学习之余放松的时候听一听吧!”
“港台流行音乐?”芷青拿起磁带仔细看其中的歌曲目录,“《潇洒走一回》、《水手》、《星星点灯》……”的确都是时下最火热的歌曲,深受年轻人喜欢,且市面上还极少能买到的,芷青简直如获至宝,脸上不觉露出惊喜的表情。
“哈哈哈,你真是太好了,朗文哥哥!”芷青忍不住拉起他的手用力的摇了摇,“谢谢!谢谢!”
然后,她便携带着众多的宝贝,一阵风似的跑回去了,留下原地傻傻微笑的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