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所以我叫郑赶考
有趣的故事往往从老套的日常中开始,不知何年在那桃花盛开、满园红浪之日,此座孤坟主人少年时与往常一般为桃花乡的酒馆采集桃花酿酒,路遇一位垂危老者,正半倚在树旁,呼吸微弱只剩丝丝呻吟。
他伸出援手,靠少年稚嫩单薄的臂膀,背着老者缓步踏过了五里路,方才寻到医师为老者救命。
结果医师当面化雾而散开,身后老者一轻,似羽般而起,化长眉白须,散仙气飘逸,欲要收他为徒。
至此,他的故事从桃花乡而始。
林庆微微颔首,“人善有善报。”
正欲感叹,仙凡故事的情节老套,几缕轻风引得坟包顶上细沙滚动,令他面色稍稍变化。
末了讪讪笑笑,“倒是我显得无知了。”
当时小雨初过,空气清新,满园红浪的桃林更是一番绝景美色,可底下桃树扎根之地,全是混了水的泥污。
桃林正中能见一老者衣裳整洁,一双布鞋不沾半点土灰污水,本就为不俗之事,何来的好人好报,只是孤坟主人更为聪慧罢了。
弹指一挥间,修行七十年,父母亡故心有所感,重归桃花乡,了却凡尘事。
可笑一波平,一波起,顺路消灭妖物的过程中,遇到一位执剑女修士,共饮桃花醉,乱了红尘心。
按说结成道侣,稳住道心,对修行速度不无坏处,反有增益,女修士倒也愿意。
偏偏此女天赋极佳,年纪轻轻不过九十八岁,便被一处仙门招揽、作圣女培养。
他没等来道侣良缘,倒是等来了一纸告书,乱了他的道心。
林庆抿嘴,“于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此座坟包并无否认,他当时的心境,真如林庆所言十五字简单概括。
又三十年过去,几次秘境冒险、几次机缘历练,他修为已是不俗,十万里内二百岁年轻人中,他当为最强。
于是拎一壶桃花醉,醉酒告别引路师,此行欲踏仙门,从此了断心魔。
岂知至仙门,远非对方敌手,他所谓拼了性命夺来的耀眼机缘,不过圣女仙门每年的固定资源配额。
此战他一剑被断了仙根、二剑被亡了性命,命陨当场。
顾及曾有过的一缕情分,圣女安排弟子准备将他尸首葬在春暖花开、鸟语花香之地。
没曾想外出的弟子为了省事,飘至荒山处寻了个空处,挖坑掩埋草草了事,莫说面向太阳春暖花开,就连碑都没立一个,至此不知历经多少年月。
沉寂半晌林庆轻言,“怪她么?”
坟包处毫无脾气,只剩一句愿赌服输,轻飘飘了结近二百年的红尘往事。
只是与师父、与她间,故事之始皆缘起桃花乡,只剩再品一壶桃花醉的愿望。
林庆稍稍细想,外出购一壶桃花醉不难,可惜是他囊中羞涩。
驻足片刻,似有所感,随即笑称,“那没问题,记得还我骨灰。”
言毕,唤来狗粮,一人一狗挖着紧实的土地,刨该人的坟。
不多时,挖开孤坟后从早已难寻枯骨痕迹的坟包中,寻到三枚锈迹斑斑的大钱。
少年离家父母赠,三枚大钱二百年。
有了钱便好办事了,林庆望了望天色,正午刚过,距入夜还有三四时辰,桃花乡就在荒山三十里外,倒是值得为此走上一趟。
于是清理了一下大钱的土灰锈迹,又将坟包填上沙土重新掩埋。
“走吧狗粮,外出一趟。”
汪。
一人一狗,踏上离开荒山的小道。
……
延道步行不知几久,太阳已成角度倾斜。
远远一位憨实汉子,驱赶着驴车拉着柴火,顺着小道而来。
林庆站定路边,等到驴车靠近后,便双手一拱,和气开口,“老乡往何处?”
“三海镇哩。”
憨实汉子一紧牵引绳索,前方笨驴反应极慢,又往前走了数十米,方才不紧不慢停下。
回过话后,他看道边上那少年,五官标致且目光如炬,好一位俊俏少年郎,身着一身破麻衣尚不如汉子所着衣物,可莫名高贵,令他相形见绌。
三海镇比之桃花乡还要更远,半路下车再复行一二里地便可到达。
于是林庆再一拱手,“老乡,劳烦顺路捎我一程。”
“太客气了,上来上来。”
憨实汉子让出半个座位,这装满柴火的驴车坐着不会太舒服,令他还有几分惭愧。
偏偏林庆早无知觉,坐下后坦然自若,并不觉半点难受,还比憨实汉子更加自在几分,只是驴车稍慢,远不如林庆自己的步行速度。
即便如此,因条件有限,为了保住脚下破薄布鞋,不至于往后一段时间又得赤裸双脚,林庆还是乐意坐一趟驴车、保一双布鞋。
至于狗粮则再无位置,只能任由它晃荡着尾巴,屁颠颠跟在驴车身后,倒是省心,百公里消耗只需一枚果子。
驴车刚动,憨实汉子老实笑笑,满是诚恳,“小先生,其实我也有一件事想请你帮忙。”
林庆几分好奇,“何事?”
憨实汉子开口,“我婆娘给我生了个儿子,村里的习俗便是由今日所见的第一个人为我儿子取名,先生是我儿子出生后,我出门所见第一人,能劳烦你为我儿子取一个吗?”
“这我倒是不拿手。”
林庆蹙眉,名字将伴随孩童一生,自然不能马虎,只觉这趟驴车坐得压力不小。
“小先生无需多虑,就是遇到个疯子,他所言也得作为名字,这就是我们村里的规矩。”
憨实汉子有几分着急,直言相告欲求打消林庆顾虑。
“我的婆娘叫李水井,是村里眼瞎老汉取的……我好一点,当初家里老汉出门遇到一位读书人进京赶考,读书人希望能一举成功考上功名,便也希望我能跟他一样成功……我姓郑,所以我叫郑赶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