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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6章 绣履

仵语 绾紫彤 2445 2024-11-13 10:50

  案子已查,公主已捉,待新县令前来,他们便能离开宜兰。临走前,沈崇明想要把之前积压的案子处理清楚。身为宜兰县的代县令夫人,兼职仵作,周予安陪着沈崇明熬夜。

  随手拿起一份卷宗,上面写着“綉履”二字。

  周予安看了眼脚上:“綉履?綉鞋,女子的,受害者是名女子。”

  沈崇明将卷宗递给她:“的确是名女子。”

  周予安捏起块儿糕点喂到沈崇明嘴里:“案情简单,凶手也在案发后不久捉拿归案。”

  周予安往后翻了翻:“凶手既已归案,前宜兰县令为何还要将其划为悬案?这案子悬在哪里?”

  沈崇明捏住她的鼻子,将点心碎屑抹在她的鼻尖儿上:“悬在凶手坚称自己不是凶手,并且以死明志。凶手的母亲四处喊冤,闹得街头巷尾人尽皆知。县令迫于压力,复查此案,发现这案子确有蹊跷之处。”

  周予安翻到最后一页:“蹊跷在哪里?”

  沈崇明抹掉她鼻尖儿上的点心碎屑:“蹊跷在现场既能证明凶手就是凶手,也能证明凶手不是凶手。”

  周予安拿着卷宗靠到沈崇明怀里:“怀孕了,看见字头疼,不如王爷为我讲讲这个案子吧。”

  “好!”沈崇明一脸宠溺,以指腹轻摁她的太阳穴:“闭上眼睛,听为夫与你细细说来。”

  案子发生在距离宜兰县十五里外的小王庄。苦主姓王,家中排行老三,人称王三郎。三郎家里几代都是卖货的,没开铺子,就那种走街串巷的小货郎。别看这生意不大,挣的钱不少,起码在当地算是富裕户。

  王三郎又是王家这一代里最出息的,年纪轻轻便顶住了王家门户。王三郎十八娶亲,娶得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美娇娘。

  此女姓朱,名桂香。

  王三郎与朱桂香夫妻和睦,相敬如宾。成婚三年,未曾有过一日红脸。但凡王三郎在家,家里的粗活重活都由他做。案发那日,王三郎进城采买,搭乘的是隔壁牛叔家的驴车。

  据牛叔牛婶儿交代,他们是天不亮离开的小王庄,走了约莫一个时辰,进城时,正好赶上城门开启。王家做的是杂货生意,所需物品皆从城中的各个杂货铺采买。

  前宜兰县令命人调查过,王三郎的货品都是他亲自验看,亲自采买,一样一样背到城门口的。

  周予安打断沈崇明的叙述:“一样一样背到城门口?”

  沈崇明轻吻她的唇角:“王家是白手起家,自王三郎的祖父起便是货郎。这货郎挣得是辛苦钱,一文一文皆是攒出来的。到了王三郎这一代,虽说富裕些,但王家节俭的家训从未改变。王三郎在城门口租了个地方用来存货,采买齐整后搭乘牛叔的驴车返回村中。”

  周予安道:“王三郎没有作案时间,人证物证皆有。”

  沈崇明示意她将眼睛合上,继续道:“王三郎在城中待了一日,于黄昏时分返回。往日归家,妻子朱桂香总会在门口等着,案发之日却未见妻子。王三郎叩门,见门口有血迹,仔细看,竟是半个血脚印。王三郎大叫不好,丢下货品去找妻子。”

  周予安道:“既有血脚印,便证明死者是死于外伤。既是外伤,左右邻居可有听见声音?”

  沈崇明摇头:“卷宗上没有写,应该是没有。”

  周予安翻了翻,没见验尸记录,遂问道:“死者的致命伤在何处?”

  沈崇明伸手在卷宗上敲了两下:“颈部,只一刀,刀口是斜着的。”

  周予安来了精神:“凶器呢?可有找到?是什么?”

  沈崇明摇头,宠溺一笑:“剪刀,坏掉的,只要一半。”

  周予安觉得此事不对,坐直身子,勾着沈崇明的脖子问:“只有一半?另外一半呢?”

  沈崇明摇头:“没有找到,现场只有一半剪刀,刀上带血,与死者的伤口吻合。据仵作猜测,另外一半应是被凶手带走了。”

  周予安觉得可笑,“将染血的那一半留在现场,不染血的带走扔掉,这凶手的脑子是什么做的?还有那个被他们抓到的凶手,他们是凭什么认定对方是凶手的?找到那一半剪刀了,还是人家自己承认了?不,不对,王爷方才说过,凶手未曾承认自己行凶,且凶手的母亲一直在为儿子喊冤。”

  心急,等不得沈崇明把案子讲完,周予安摊开卷宗自己看。

  卷宗上写到,王三郎扔下货品直奔卧室,卧室的门虚掩着,房中并未有人。王三郎转去偏房,偏房里也没有人。找不到妻子的王三郎让自己冷静下来,循着地上的脚印,在后院柴房里找到了朱桂香。

  朱桂香侧卧于地上,衣衫凌乱,发髻歪斜,银簪落于柴火间。就现场来看,死者与凶手有过短暂争执。凶器,也就是那半把剪刀掉在门槛外。凶器是死者带进柴房的。柴房里的木材都用麻绳绑着,结合厨房里的情况来看,死者应该是去柴房搬木材做饭的。

  周予安翻着卷宗看了几遍:“这王家没有旁的人吗?”

  沈崇明抽出一张纸递给周予安:“王家有三个孩子,大郎入赘,携妻儿在钱塘县生活。二郎随爹娘在老宅生活,三郎跟朱桂香是侍奉祖父的,案发的宅子是分家后王三郎自个儿置的宅子。案发前三个月,王三郎的祖父去世。因侍奉祖父的缘故,王三郎与妻子没有生育孩子,故而王家只有他们两个人。”

  “愿意侍奉祖父,证明王三郎跟朱桂香这对儿年轻夫妇还不错,起码是个有孝心的。”目光落到案情推演那一页上。

  厨房里有一只杀好的鸭子,鸭子旁还摆着各种调味料。灶膛里有燃火用的木头碎屑,灶膛外有两根破开的木头,木头旁放着一把刚刚磨过的斧头。主人房的门虚掩着,房中未有翻动,剪刀通常放在床头的柜子里。

  王三郎说家里的剪刀是好的,他是货郎,断不会委屈自己的妻子用破掉的剪刀。

  前宜兰县令由此推断,死者朱桂香是自己带着剪刀去柴房的,凶手也是在那个时候潜入王家的,且凶手与朱桂香认识,以至于朱桂香在受害时未曾防备。

  卷宗上记录的也有凶手的情况,凶手是王家的表亲,案发时曾到过王家且被人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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